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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空運危險物品的八個等級

郵局空運危險品「九大類」(實務常稱八類)

類別 名稱 說明 標誌
第1類 爆炸物類 火藥、煙火等 橘底菱形,有火花符號
第2類 壓縮氣體 易燃氣體(如打火機)、液化氣體 紅色或綠色菱形標誌
第3類 易燃液體 如酒精、油漆 紅色菱形,有火焰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然燃燒物等 如火柴、鎂粉 紅、藍、白菱形
第5類 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 如漂白劑、過氧化氫 黃底菱形,圓圈火焰
第6類 毒性物質、感染性物質 如劇毒化學藥品、生物樣本 白底骷髏或病菌標誌
第7類 放射性物質 如醫療用放射物 黑黃三葉標誌
第8類 腐蝕性物質 如強酸、強鹼 白黑雙色菱形,有手腐蝕圖
第9類 其他危險物質(含磁性、鋰電池) 如鋰電池、磁性物品等​​​​​​​ 黑白條紋菱形或特殊標誌

常見「空運限制品」舉例(郵局實務)​​​​​​​

  • 手機電池(屬第九類,視電量與包裝而定)

  • 指甲油、香水(屬第3類)

  • 打火機(屬第2類)

  • 農藥(屬第6類)

  • 強酸強鹼(屬第8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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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要判斷某樣商品可不可以空運,需要:

  1. 看商品是否屬於這九類之一。

  2. 根據聯合國UN編號查找MSDS資料表。

  3. 遵照郵局或航空承運人的危險品寄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