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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26 鋰電池出口包裝規定|IATA DGR 67版、IMDG 42-24與UN紙箱怎麼選

同樣是鋰電池,單獨裝箱、與設備放在同一箱,或已安裝在設備內,適用的UN編號、包裝指示與文件要求可能完全不同。因此,選擇鋰電池出口紙箱的第一步,不是先問要用五層還是七層紙板,而是確認「電池種類、包裝狀態、運輸方式及適用條款」。

2026年空運危險品規範使用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第67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海運則適用包含 Amendment 42-24 的IMDG Code 2024 Edition,並自2026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

這篇文章將從包裝實務說明:UN3480、UN3481、UN3090及UN3091有什麼差別?哪些情況需要UN 4G紙箱?一般加厚紙箱能不能使用?詢價前又應該準備哪些資料?

提醒:危險品分類、包裝指示、標示及承運條件,仍應由合格危險品人員、貨運承攬業者及實際承運人依當次貨物確認。航空公司、船公司、出發國與目的國也可能另有更嚴格要求。

2026年鋰電池出口規定先看這四個重點

  1. 2026年空運適用IATA DGR第67版,不是第66版。

  2. IMDG 42-24已於2026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適用於海上運送的包裝危險品。

  3. 鋰電池必須先依化學種類及「單獨運送、與設備包裝、裝在設備內」判斷UN編號。

  4. 有UN編號不代表一律必須使用UN 4G紙箱;是否需要UN規格包裝,還要看運輸方式、Packing Instruction、Section、電池容量、數量及承運人規定。

IATA DGR 67版與IMDG 42-24有什麼不同?

比較項目 空運 海運
2026主要規範 IATA DGR第67版 IMDG Code 42-24
2026生效狀態 2026年1月1日起適用 2026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
常見判斷依據 UN編號、PI、Section、Wh或鋰含量、SoC、客機/貨機限制 UN編號、Packing Instruction、Special Provision、數量、裝載及隔離要求
包裝重點 防短路、防移動、重量限制、標記標籤及航空公司差異 防短路、防移動、耐運輸環境、標記標籤及船公司DG接受條件
能否直接共用包裝 不一定 不一定,必須分別核對海空運規定

空運與海運雖然都以UN分類為基礎,但包裝指示、重量限制、標示及承運條件並不完全相同。已經可以海運的包裝,不代表一定可以空運;通過空運貨代初審,也不代表所有船公司都會接受同一配置。

先確認UN編號:鋰電池是怎麼放進包裝的?

UN3480:鋰離子電池單獨運送

例如單獨出口的鋰電池模組、備用電池、行動電源或未與設備共同包裝的電池。空運通常適用PI 965,管制強度較高,而且不得以「旁邊放一個充電器」就改列為UN3481。

UN3481:鋰離子電池與設備一起運送

UN3481又分為兩種狀態:

  • Packed with equipment: 電池與其供電設備放在同一包件內,但尚未安裝,空運通常對應PI 966。

  • Contained in equipment: 電池已安裝在設備內,空運通常對應PI 967。

這兩種都叫UN3481,但包裝方法並不相同,不能只看UN編號就決定紙箱。

UN3090與UN3091:鋰金屬電池

UN3090是鋰金屬電池單獨運送;UN3091則是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包裝或安裝在設備內。空運會依PI 968、PI 969或PI 970判斷。

鈉離子電池與電池驅動車輛

2026年的分類也不能忽略鈉離子電池與車輛的新編號。例如鈉離子電池可能涉及UN3551、UN3552;以電池作為主要動力的車輛,則可能涉及UN3556、UN3557或UN3558。這些貨物不應沿用過去的習慣分類,必須依產品實際結構重新確認。

2026年空運新增的30%電量要求

2026年IATA官方鋰電池指引指出:

  • UN3480鋰離子電池單獨運送,原則上須以不超過額定容量30%的荷電狀態(State of Charge, SoC)交運。

  • 自2026年1月1日起,UN3481「與設備包裝」的PI 966 Section I,電池SoC不得超過30%;Section II中超過2.7Wh的電池也適用30%上限。超過30%通常需要出發國與航空公司所屬國的核准及書面條件。

  • UN3481「安裝在設備內」的PI 967,目前是強烈建議將SoC控制在30%以下,或讓設備顯示容量不超過25%,並非上述相同情況下的一律強制上限。

所以,2026年安排空運時,不能只確認紙箱及標籤,還要把電池的SoC納入出貨SOP。

有UN編號,就一定要使用UN 4G紙箱嗎?

不一定。 這是鋰電池出口包裝最常見的誤解。

UN編號負責辨識危險品種類;是否必須使用UN規格包裝,則要進一步看適用的Packing Instruction與Section。

以2026年IATA鋰電池指引為例:

出貨情況 空運分類示例 UN規格紙箱判斷
大型鋰離子電池單獨運送 UN3480/PI 965 Section IA 需要符合規定的UN specification packaging,可採合格4G紙箱等允許形式
小型鋰離子電池單獨運送 UN3480/PI 965 Section IB 不等同Section IA;包件須符合1.2公尺落下及3公尺堆疊等要求,並依規定標示
大型鋰離子電池與設備包裝 UN3481/PI 966 Section I 電池包裝或完成包件需依允許方法使用符合Packing Group II性能標準的UN規格包裝
小型電池與設備包裝 UN3481/PI 966 Section II 通常依Section II的堅固外包裝、數量、測試與標示條件判斷,不可直接假設一定要4G
電池已安裝於設備 UN3481/PI 967 重點是設備固定、防止意外啟動與堅固外包裝;是否需要UN 4G應依Section及承運條件確認
損壞、召回或具安全缺陷電池 另案判斷 不能使用一般鋰電池包裝流程;可能禁止空運或需特殊核准與包裝

因此,正確的詢問方式不是「UN3481紙箱多少錢」,而是:

這批貨是UN3481的哪一種包裝狀態?適用PI 966還是PI 967?屬Section I還是Section II?單箱電池淨重、Wh及運輸方式是什麼?

資料確認後,才能選擇正確的紙箱、內襯與測試配置。

UN 4G紙箱是什麼?和一般紙箱差在哪裡?

UN包裝代碼中的「4G」代表纖維板箱,也就是常見的瓦楞紙箱形式。但UN 4G紙箱並不是把紙板加厚、改成五層或七層,就能自動成為危險品合格包裝。

合格的UN包裝是「完整包件系統」,通常包含:

  • 指定材質、尺寸與結構的外箱

  • 電池的排列方式與每箱數量

  • 端子絕緣與防短路措施

  • EPE、EVA、紙材或其他內襯固定方式

  • 內包裝、隔板或防護袋配置

  • 指定膠帶、封箱順序及封箱長度

  • 單箱允許的最大總重

  • 經規定程序完成的落下、堆疊等性能測試

只更換紙箱材質、增加裝箱數量、改變內襯,甚至更換封箱膠帶,都可能讓實際出貨配置與原測試設計型式不一致。因此,不能把UN標誌理解成「任何鋰電池都可以裝」的通用認證。

鋰電池UN紙箱應該怎麼選?

1. 先確定運輸方式

空運、海運或海空聯運的條件不同。若客戶希望同一套包裝同時支援空運與海運,應在設計前提出,分別核對兩套規定,而不是完成後才補做文件。

2. 確認電池規格與分類

至少要掌握電池化學種類、型號、Wh、單顆重量、每箱數量、UN編號、包裝狀態及UN 38.3測試摘要。UN 38.3是電池運輸安全測試,不等於外箱已通過UN包裝測試。

3. 依最大總重設計包裝

紙箱必須承受電池、內襯、附件及外箱本身的完整重量。設計時應計算單箱最大總重,而不是只提供產品重量。重型電池模組還要考慮搬運方向、棧板堆疊及長途運輸時的壓縮負荷。

4. 讓電池固定並防止短路

電池端子不可接觸其他電池、金屬零件或導電表面。包裝內也不能留下會讓產品滑動、碰撞或翻轉的空間。常見做法包括端子保護、個別內包裝、隔板及EPE/EVA框式內襯,但實際材料與厚度仍須依重量及測試條件設計。

5. 把封箱方式納入規格

UN紙箱不是交付空箱就結束。出貨人員必須依指定方式裝箱與封箱;膠帶種類、封法、道數及位置都應形成作業標準,避免現場人員自行更換。

6. 確認標記、標籤與文件位置

UN包裝標記、電池標記、第9類危險品標籤、Cargo Aircraft Only標籤及收發貨資訊,會依分類與條款而異。設計紙箱版面時應預留足夠平整區域,不能被膠帶、棧板膜或其他標籤遮住。

一般五層或七層加強紙箱可以替代UN紙箱嗎?

如果適用條款明確要求UN specification packaging,一般五層、七層或重型紙箱即使看起來更厚,也不能直接替代。紙板層數只能說明部分結構,無法代表完整包件已符合指定性能標準。

相反地,如果貨物適用的Section允許使用堅固外包裝,也不代表可以隨便使用現成紙箱。仍需符合防短路、防移動、落下或堆疊、重量、標示及承運人要求。

鋰電池出口包裝詢價要提供哪8項資料?

為了避免報價後重新設計,建議一次提供:

  1. 電池種類:鋰離子、鋰金屬或鈉離子。

  2. UN編號及正式運輸名稱;若不確定,請註明待貨代確認。

  3. 運送狀態:單獨運送、與設備包裝或安裝在設備內。

  4. 單顆/單組電池的長、寬、高及重量。

  5. Wh、鋰含量、SoC及每箱預計裝入數量。

  6. 空運、海運、目的地及預計出貨時間。

  7. UN 38.3測試摘要、SDS及貨代提供的包裝指示。

  8. 預計訂購數量、是否需要內襯、打樣、測試及棧板配置。

資料越完整,包裝工程人員越能快速判斷是否需要UN 4G紙箱、內襯應如何固定,以及是否要重新進行包裝測試。

榮和紙器能協助哪些鋰電池出口包裝工作?

榮和紙器可依產品尺寸、重量與出口方式,協助規劃UN 4G危險品紙箱、重型瓦楞紙箱、EPE/EVA緩衝內襯、隔板及棧板配置,並把裝箱方式、封箱方法與測試需求整合成可執行的包裝方案。

若您正在準備鋰電池、電池模組、儲能設備或含電池機器出口,建議在訂艙前先提供完整規格。榮和可先從包裝端協助判斷,再與您的危險品申報人員、貨運承攬業者及測試單位確認最終出貨條件。

需要鋰電池UN紙箱報價?請提供產品尺寸、重量、UN編號、運輸方式及數量,讓榮和紙器協助您評估。

常見問題FAQ

Q1:2026年空運鋰電池是使用IATA DGR第66版還是第67版?

2026年使用IATA DGR第67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第66版是2025年度版本,製作2026年出貨文件或文章時不應混用。

Q2:UN3480一定要使用UN 4G紙箱嗎?

不能只看UN3480判斷。PI 965 Section IA要求UN specification packaging;Section IB則有不同的包裝、落下、堆疊與標示條件。還要確認Wh、數量、電池淨重與航空公司限制。

Q3:UN3481一定需要UN紙箱嗎?

不一定。UN3481可能是PI 966「與設備包裝」,也可能是PI 967「安裝在設備內」,並分Section I或Section II。不同情況對UN規格包裝、堅固外包裝及標示的要求不同。

Q4:UN 38.3通過,就代表外箱也合格嗎?

不是。UN 38.3主要驗證電池或電芯在運輸環境中的安全性;UN包裝測試則是驗證完整包件設計。兩者是不同的測試與文件。

Q5:一般七層重型紙箱可以當UN紙箱嗎?

不能直接視為UN紙箱。紙板層數或厚度不等於完成UN性能測試;若條款要求UN specification packaging,必須使用與合格設計型式一致的包裝。

Q6:同一款UN 4G紙箱可以裝不同型號的鋰電池嗎?

不一定。必須核對原測試設計型式、內包裝、排列方式、最大總重、產品特性及封箱方法。超出原有條件時,可能需要重新評估或測試。

Q7:鋰電池空運與海運可以共用同一個紙箱嗎?

有可能,但不能預設一定可以。應分別依IATA DGR與IMDG Code核對分類、包裝指示、重量、標示、文件及承運人要求。

Q8:2026年所有鋰電池空運都必須低於30%電量嗎?

不是所有情況都完全相同。UN3480單獨運送及PI 966部分情況有明確30%要求;PI 967安裝在設備內則為強烈建議。仍須依適用條款及核准條件確認。

Q9:損壞或召回的鋰電池可以用一般UN紙箱空運嗎?

不可以直接照正常貨物處理。若電池具有產熱、起火或短路風險,IATA規範可能禁止空運。應先由製造商與危險品專業人員判斷,不要自行裝入一般UN紙箱交運。

Q10:鋰電池UN紙箱報價最快要提供什麼?

至少提供UN編號、電池種類、運送狀態、產品尺寸、單件重量、每箱數量、Wh、空運或海運及需求數量;若已有UN 38.3、SDS與貨代包裝指示,也應一併提供。

官方資料來源

本文依2026年8月可取得的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包裝與出貨準備參考,不取代主管機關、危險品申報人員或實際承運人的最終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