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2026年10月28日|榮和紙器 ZOHO Packaging
外銷紙箱、彩盒或電子產品包裝,除了尺寸、印刷與保護能力,採購規格也可能要求提供「Packaging Heavy Metals四大重金屬測試報告」及「PFAS Non-Addition Declaration無添加聲明」。
收到這兩項要求時,企業需要先確認指定產品、使用材料與客戶驗收條件。重金屬報告須有相應檢測數據;PFAS無添加聲明則須有原料與製程證據。 有現成報告可以先審查,資料不足時再安排補測,才能讓文件對應實際出貨的紙箱。
四大重金屬報告與PFAS無添加聲明,有什麼不同?
| 文件 |
主要證明內容 |
準備重點 |
| 包裝四大重金屬測試報告 |
受測樣品的鉛、鎘、汞、六價鉻含量與加總判定 |
客戶指定SGS/CTI時,須提供其接受的實驗室報告,並確認樣品、料號及測試範圍 |
| PFAS無添加聲明書 |
聲明範圍內的材料與製程未刻意添加PFAS |
依供應商書面資料及製程核查,由公司授權人簽署;是否另需檢測依適用法規及客戶要求判斷 |
例如,只有紙板的檢測報告,還需要評估後續加入的油墨、上光油、貼膜及膠黏劑。只確認製盒廠沒有添加PFAS,也不能直接推定上游原料都沒有使用。TPCH的PFAS指引建議,應向材料製造商或供應商追查配方及添加資訊。參考PFAS供應鏈查核指引。
包裝四大重金屬100 ppm,是四項總和
紙箱四大重金屬檢測涵蓋鉛(Pb)、鎘(Cd)、汞(Hg)及六價鉻〔Cr(VI)〕。依歐盟PPWR〔Regulation (EU) 2025/40〕第5(4)條,包裝或包裝組件的這四項濃度總和不得超過100 mg/kg,也就是100 ppm。法規原文。
判定公式:Pb+Cd+Hg+Cr(VI) ≤ 100 mg/kg(ppm)。
這不是每一項都可以各自含有100 ppm。若客戶採購規格明訂「四大重金屬總和 <100 ppm」,就應請實驗室確認能否依這個較嚴格的條件提供判定;不能把「小於」與「小於或等於」視為完全相同。
94/62/EC與(EU) 2025/40要用哪一個?
舊版歐盟包裝指令94/62/EC第11條已設有四項重金屬總和100 ppm的限制。PPWR自2026年8月12日起適用,多項要求另有分階段時程;目前準備新的歐盟包裝文件,宜以現行適用條款為依據。舊指令第11條/歐盟執委會PPWR指引。
如果客戶寫「94/62/EC或(EU) 2025/40」,可把原文提供給實驗室確認報告引用方式。既有報告是否可沿用,則要核對實際材料、方法、結果及客戶接受條件;不能只因法規編號較舊就直接判定無效,也不能只改報告標題就視為符合新要求。
客戶指定SGS/CTI報告,送驗前要確認哪些內容?
送驗需求應寫清楚「包裝四大重金屬總含量檢測」,並附上客戶規格。SGS公開服務已列有依(EU) 2025/40、參考CR 13695-1/2000的包材重金屬測試;實際方法及取樣方式仍應由承接實驗室依樣品確認。SGS包裝材料測試服務。
建議在報價及送樣前確認以下資訊:
- 產品識別:紙箱或紙盒名稱、料號、紙板規格、顏色與樣品照片。
- 樣品範圍:送驗的是原紙、紙板、印刷後紙板、成品,或其他包裝組件。
- 測試項目:Pb、Cd、Hg及Cr(VI),不能將「總鉻」直接當成「六價鉻」結果。
- 結果呈現:各項數值、單位、方法偵測/定量極限,以及四項加總的判定方式。
- 驗收條件:引用法規、客戶指定的<100 ppm要求、報告語言及日期要求。
- 報告資訊:委託人名稱、報告編號、樣品識別,以及Packaging Heavy Metals字樣的呈現位置。
若客戶要求「報告抬頭為Packaging Heavy Metals」,送驗前應確認其指的是文件標題、測試項目還是結論欄位,並請實驗室確認可提供的格式。實驗室報告由出具單位製作與修訂,企業不應自行修改。
另外,報告標示N.D.(未檢出)時,仍要看其偵測/定量極限與判定方式,不宜直接將N.D.當作絕對零含量。TPCH實驗室分析指引。
可以沿用紙板供應商報告,還是一定要自己送驗?
可以先審查供應商資料,但要確認它是否足以支持實際產品。歐盟PPWR附件VII採內部生產控制的符合性評估制度,並非要求每一家紙器廠對每一款紙箱一律重新委託第三方測試;製造商仍須備妥相應技術文件並承擔合規責任。愛沙尼亞環境局的PPWR符合性評估說明也說明,供應商文件是評估依據之一,必須足夠具體、可追溯且涵蓋相關材料。
| 目前情況 |
建議處理方式 |
| 現有報告能對應使用材料,相關加工材料也有充分資料 |
整理材料與報告對照表,確認客戶是否接受 |
| 只有原紙報告,成品另外印刷、上光、貼膜或加膠 |
補齊新增材料資料,評估是否需要補測 |
| 供應商資料不足,或材料來源、配方已改變 |
重新評估符合性及必要的檢測範圍 |
| 客戶明訂本公司抬頭、指定成品及指定實驗室 |
依驗收條件辦理,不能只用自家聲明替代測試報告 |
有多個包裝組件時,也應確認各組件的適用判定,不能靠把所有材料混在一起的平均數掩蓋個別問題。TPCH的公開問答同樣強調,各包裝組件須個別符合相應限值。TPCH包材合規問答。
PFAS無添加聲明書,要有什麼依據?
PFAS Non-Addition Declaration通常用於說明特定產品、材料及製程未刻意添加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聲明前,應先與客戶確認PFAS定義、涵蓋範圍及其指定格式,尤其要注意是否包含聚合型PFAS。
建議備妥下列資料後,再製作聲明:
- 紙材、油墨、黏著劑、塗層及貼膜等原料清單與供應商書面確認。
- 產品名稱、料號、材料版本及適用的生產範圍。
- 防油、防水、表面處理及其他相關製程的核查紀錄。
- 聲明日期、授權簽署人,以及材料或製程變更後的重新審查機制。
TPCH指引建議先向供應商取得材料揭露或PFAS添加資訊,資料不足時再評估補充檢測。PFAS供應鏈查核指引。
「未刻意添加PFAS」與「PFAS完全不存在」是不同的陳述。 無添加聲明不能自動取代含量檢測,也不宜在沒有相應證據時擴大寫成「零PFAS」或「所有PFAS均未檢出」。
食品接觸紙盒,PFAS還要確認濃度限值
若紙盒用於接觸食品,PPWR第5(5)條另有PFAS含量要求,自2026年8月12日起適用。法規設定的限值包括:單一標靶PFAS為25 ppb、標靶PFAS總和為250 ppb,以及包含聚合型PFAS在內的PFAS總量為50 ppm;達到或超過適用限值即受禁止投放市場的規定約束。前兩項不含聚合型PFAS,總和分析在適用時須考慮前驅物。PPWR第5(5)條。
因此,食品接觸包裝即使備有無添加聲明,仍須有足夠證據支持濃度符合要求。一般非食品接觸外箱,也應另行核對其他適用化學品規範及客戶的禁限用物質要求。
外銷紙箱文件,建議依這四個步驟準備
- 確認用途與市場:出口國家、客戶要求、是否接觸食品,以及是否有防油或特殊表面處理。
- 建立材料對照表:把紙板、印刷、黏膠、塗層及其他組件,對應到供應商、料號與現有文件。
- 補齊缺少的證據:確認現有報告能否接受,再向實驗室詢問送樣數量、分件方式、費用及交期。
- 確認並保存出貨文件:檢測結果與資料充分時出具相應聲明;材料或製程變更時,重新檢查文件是否仍適用。
這兩份文件主要處理重金屬與PFAS議題,不代表已完成所有PPWR要求。若需要了解整體技術文件,可延伸閱讀:PPWR符合性聲明需要哪些檢測報告?紙箱不一定每項都要送驗。
常見問題
紙箱有RoHS報告,就能當作四大重金屬包材報告嗎?
不能只看到RoHS PASS就直接認定符合。應確認實際檢測數值、樣品及四項加總是否能支持包材要求,並確認客戶接受的文件格式。TPCH公開問答也提醒,RoHS與包材重金屬要求不同。TPCH說明。
使用牛皮紙或再生紙,就可以直接宣告PFAS無添加嗎?
不能僅憑材料名稱、顏色或再生紙標示作出聲明。仍需確認紙材來源、相關化學添加物及後續加工。供應商確認未刻意添加,也不等於保證完全沒有非刻意帶入的痕量物質。PFAS供應鏈查核指引。
四大重金屬報告與PFAS聲明一定要一起送SGS嗎?
兩者的取得方式不同。客戶指定的SGS/CTI重金屬報告須符合其實驗室及樣品要求;PFAS無添加聲明則可由有充分依據的供應商或製造商出具。客戶若另外要求PFAS檢測,或適用法規需要補強證據,才應依實際缺口安排測試。
詢問榮和紙器前,先備妥這些資料
需要訂製外銷紙箱、彩盒或工業包裝,並準備相關材料文件時,歡迎將客戶要求原文與產品資訊提供給榮和紙器,討論材料選用及文件準備範圍。
- 紙箱/紙盒尺寸、用途、預計數量與交期。
- 出口國家,以及是否會接觸食品。
- 印刷顏色、上光、貼膜、防油或其他加工要求。
- 客戶指定的檢測機構、報告抬頭、判定值及聲明格式。
- 現有供應商報告、原料規格或產品料號。
文件能否提供、是否需要補測及完成時間,須依指定產品、現有證據與實驗室安排確認;正式結果以受測樣品及報告範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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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參考資料
本文供包裝採購與文件準備參考;實際適用要求應依目的市場、產品用途及客戶規格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