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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SDS安全資料表怎麼看?危險品出口前必看重點

危險品出口前,很多人第一個問題是:「這個產品能不能寄?要不要用 UN 紙箱?空運可以走嗎?」

答案通常不是先看外箱,也不是先問貨代,而是先看 SDS 安全資料表

SDS,全名為 Safety Data Sheet,中文常稱為安全資料表。它記錄了化學品的成分、危害分類、急救方式、滅火方式、儲存條件、洩漏處理、法規資訊與運輸資訊。對出口來說,SDS 是判斷貨品是否屬於危險品、要不要危險品申報、是否需要 UN 規格包裝的重要依據。

依台灣《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雇主對含有危害性化學品或符合規定的化學品,應提供安全資料表,且 SDS 應以中文為主;內容也應依規定列出 16 項應列項目。


一、SDS 是什麼?為什麼出口前一定要看?

SDS 不是單純的產品說明書,也不是 MSDS 改個名字而已。它是化學品危害資訊的核心文件,讓使用者、倉儲、包裝廠、報關行、貨代、航空公司與船公司判斷這項產品在操作、儲存與運送時是否有風險。

出口危險品時,SDS 主要用來判斷幾件事:

  1. 這個產品是否屬於危險品
  2. UN Number 是多少
  3. Proper Shipping Name 正式運輸名稱是什麼
  4. 危險品分類是第幾類
  5. Packing Group 是 I、II、III 哪一級
  6. 可以空運、海運,還是只能走特定條件
  7. 是否需要 UN 規格包裝
  8. 是否需要危險品申報書、標籤與特殊文件

IATA 也明確指出,危險品空運時,託運人有責任正確分類貨物;DGR 規範內容包含分類、包裝指示、UN 包裝規格、標示、文件與處理要求。


二、SDS 有哪 16 章?出口前最重要的是哪幾章?

SDS 通常分為 16 個章節。對一般工安管理來說,每一章都重要;但如果站在「出口危險品」角度,最關鍵的是第 2、3、9、10、14、15 章。

SDS章節 內容 出口危險品判斷重點
第1章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確認產品名稱、供應商、用途是否與實際出口品一致
第2章 危害辨識資料 看 GHS 危害分類、警示語、危害圖式
第3章 成分辨識資料 看是否含有危害性成分、濃度、CAS No.
第4章 急救措施 判斷人體接觸風險
第5章 滅火措施 看是否可燃、爆炸、遇水反應
第6章 洩漏處理方法 判斷破損後是否會污染、腐蝕、產生氣體
第7章 安全處置與儲存 看溫度、濕氣、通風、隔離要求
第8章 暴露預防措施 看操作人員防護需求
第9章 物理與化學性質 看閃火點、沸點、蒸氣壓、pH、密度、溶解度
第10章 安定性與反應性 看是否遇熱、遇水、撞擊、氧化劑會反應
第11章 毒性資料 判斷毒性與健康危害
第12章 生態資料 看是否屬海洋污染物或環境危害
第13章 廢棄處置方法 看廢棄物處理方式
第14章 運送資料 出口最核心:UN編號、正式運輸名稱、危險品類別、包裝等級
第15章 法規資料 看當地法規、化學品列管資訊
第16章 其他資料 看版本、製表日期、修訂紀錄

出口前不能只看第 14 章。第 14 章是運輸分類的核心,但第 2、3、9、10 章常常能看出「隱藏危險」。例如第 14 章寫得不完整,但第 9 章顯示閃火點很低,或第 10 章顯示遇水會反應,就不能當成普通貨處理。


三、出口最重要:先看 SDS 第14章「運送資料」

SDS 第 14 章通常會列出運輸相關資訊,包括 UN Number、正式運輸名稱、危險品分類、包裝等級、環境危害、特殊運送注意事項,以及是否適用海運、空運、陸運等規範。REACH SDS 編製要求也指出,第 14 章應提供道路、鐵路、海運、內河與空運等運輸分類資訊;常見欄位包含 UN number、UN proper shipping name、transport hazard class、packing group、environmental hazards 與 special precautions。

第14章要優先看這 5 個欄位

1. UN Number

例如 UN 3480、UN 1993、UN 1263、UN 3077。
UN Number 是國際危險品運輸識別碼,也是報關、貨代、空運、海運與 UN 包裝判斷的核心資料。

如果 SDS 第 14 章出現 UN Number,通常代表這項產品在運輸上可能被視為危險品。

2. Proper Shipping Name 正式運輸名稱

這不是客戶自己取的商品名稱,而是危險品運輸規範中的正式名稱。

例如產品商業名稱叫「清潔劑」、「助劑」、「塗料」、「金屬粉末」,但正式運輸名稱可能是 Flammable liquid、Corrosive liquid、Environmentally hazardous substance 等。

出口文件不能只寫商品俗名,危險品申報時通常要使用正式運輸名稱。

3. Hazard Class 危險品分類

危險品運輸常見分類包含:

  • 第1類:爆炸品
  • 第2類:氣體
  • 第3類:易燃液體
  • 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物質
  • 第5類: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
  • 第6類:毒性物質、感染性物質
  • 第7類:放射性物質
  • 第8類:腐蝕性物質
  • 第9類:其他危險物質,例如鋰電池、環境危害物質

只要有危險品分類,就不能用一般貨的邏輯處理。

4. Packing Group 包裝等級

Packing Group 常見為 I、II、III:

  • Packing Group I:高度危險
  • Packing Group II:中度危險
  • Packing Group III:低度危險

這會直接影響外箱等級、包裝強度、測試條件與可接受的包裝方式。一般來說,包裝等級越高,對 UN 包裝的要求越嚴格。

5. Marine Pollutant / Environmental Hazard

如果 SDS 顯示為海洋污染物或環境危害物質,海運標示與文件可能會增加額外要求。這一點常被忽略,但出口時可能影響船公司收貨與文件審查。


四、SDS 第14章寫「Not regulated」就一定不是危險品嗎?

不一定。

IATA 的 FAQ 特別提醒,許多 SDS 並沒有提供準確的運輸分類資訊;如果 SDS 無法判斷正確分類與正式運輸名稱,應進一步向製造商、供應商詢問,或由合格實驗室測試確認。

這在出口實務上很常見。尤其是以下情況,更不能只看第 14 章就下結論:

  1. SDS 版本太舊
  2. SDS 是海運版,不是空運版
  3. SDS 是原料資料,不是混合後成品資料
  4. 第 14 章空白或寫 Not applicable
  5. 第 2 章有 GHS 危害圖示,但第 14 章沒有運輸分類
  6. 第 9 章有低閃火點、可燃性、蒸氣壓等資料
  7. 第 10 章顯示遇水、遇熱、撞擊、氧化劑會反應
  8. 產品是粉末、液體、膠狀、氣霧罐、電池或含溶劑產品

簡單說:SDS 是判斷依據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據。出口危險品時,最終仍要依 IATA DGR、IMDG Code、ADR 或當地主管機關及承運人要求判斷。


五、SDS 第2章:看 GHS 危害圖示,先抓風險方向

第 2 章通常會列出危害分類、標示內容、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與防範措施。

出口前看到以下內容,就要特別小心:

  • 易燃液體
  • 易燃固體
  • 自燃物質
  •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
  • 氧化性物質
  • 急毒性
  • 腐蝕性
  • 環境危害
  • 壓縮氣體
  • 爆炸性
  • 有機過氧化物

GHS 是用來傳達化學品危害的制度,台灣職安署也說明,GHS 包含化學品危害分類,以及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等危害溝通要素。

不過要注意,GHS 分類不等於運輸分類。某些產品在工安上是危害性化學品,但運輸上不一定是危險品;反過來,有些產品看起來不像危險品,但空運或海運上可能被列管。


六、SDS 第3章:看成分與濃度,避免「商品名誤判」

很多客戶會說:「這只是粉末」、「這只是清潔劑」、「這只是膠水」、「這只是電鍍材料」。

但出口判斷不能只看商品名,要看成分。

第 3 章會列出化學成分、CAS No.、濃度或濃度範圍。只要成分中含有易燃、腐蝕、毒性、氧化性、環境危害或反應性物質,就要再回頭確認第 2、9、10、14 章。

常見容易誤判的產品包括:

  • 金屬粉末
  • 鋰電池或含鋰電設備
  • 溶劑型膠水
  • 油漆、塗料、油墨
  • 清潔劑、除鏽劑
  • 電鍍液、表面處理劑
  • 樹脂、硬化劑、AB膠
  • 氣霧罐、噴霧罐
  • 含酒精、丙酮、甲苯、異丙醇產品

出口時,產品名稱寫得再普通,只要成分符合危險品條件,仍可能被航空公司、船公司、報關行或海關要求補件、退件或改危險品申報。


七、SDS 第9章:看物理與化學性質,判斷空運風險

第 9 章是很多人會忽略,但出口非常重要的一章。

重點看:

  • 外觀:液體、固體、粉末、膏狀、氣體
  • 氣味
  • pH 值
  • 閃火點
  • 沸點
  • 熔點
  • 蒸氣壓
  • 密度
  • 自燃溫度
  • 爆炸上下限
  • 溶解度
  • 黏度

其中,閃火點 對易燃液體判斷非常關鍵。
蒸氣壓 對空運也很重要,因為高空壓力變化可能造成包裝膨脹、滲漏或內包裝變形。
粉末狀態 則要注意粉塵爆炸、遇水反應、自燃或氧化風險。

所以只看「產品不會破」是不夠的。出口包裝要思考的是:在震動、跌落、堆疊、溫差、壓力變化與長途運輸下,內容物是否仍然安全。


八、SDS 第10章:看安定性與反應性

第 10 章通常會列出:

  • 化學安定性
  • 可能的危害反應
  • 應避免的條件
  • 不相容物質
  • 危害分解物

如果看到以下描述,要特別注意:

  • 遇水反應
  • 遇酸反應
  • 遇鹼反應
  • 遇熱分解
  • 與氧化劑不相容
  • 可能產生易燃氣體
  • 可能產生有毒氣體
  • 受撞擊或摩擦可能反應

這一章會影響包裝設計。
例如內容物怕水,就要加強防潮;怕撞擊,就要加強緩衝;怕洩漏,就要加內袋、吸附材、內襯與二次容器;怕膨脹,就要確認內包裝是否有足夠耐壓與密封方式。


九、SDS 與 UN 紙箱有什麼關係?

SDS 不會直接告訴你「請使用哪一家紙箱」,但它會提供判斷 UN 包裝的核心資料。

UN 紙箱選擇通常要看:

  1. UN Number
  2. 危險品分類
  3. Packing Group
  4. 內容物型態:液體、固體、粉末、內瓶、袋裝、罐裝
  5. 單件重量
  6. 內包裝數量
  7. 外箱總重
  8. 空運或海運
  9. 是否有限量 LQ / 例外數量 EQ
  10. 是否有承運人額外要求

IATA 也指出,危險品運輸需要符合分類、包裝、標示與文件要求;DGD 危險品申報書則是託運人證明貨物已依 IATA DGR 正確包裝、標籤與申報的文件。

所以,UN 紙箱不是「印上 UN 標誌就可以」。
真正的 UN 包裝,是特定結構、特定材質、特定內容物、特定重量與測試條件下的完整包裝系統。


十、危險品出口前,SDS 檢查清單

出口前建議先用這份清單檢查:

1. SDS 版本是否最新?

台灣規定 SDS 應依實際狀況檢討正確性並適時更新,且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更新內容、日期與版次等紀錄也應保存三年。

如果客戶提供的是 5 年前、10 年前的 SDS,建議先請供應商提供新版。

2. SDS 是不是這個產品本身?

不能拿原料 SDS 當成成品 SDS。
如果產品是混合物,SDS 應反映混合後的危害特性,而不是只拿單一原料資料代替。

3. 第14章是否有 UN Number?

如果有 UN Number,通常就要進一步確認危險品申報、包裝、標籤、空運/海運限制。

4. 第14章是否同時列出海運與空運?

有些 SDS 只寫 IMDG 海運,沒有 IATA 空運。
如果要空運,不能只拿海運資訊直接套用,因為航空運輸對壓力、包裝、限制量與禁運條件通常更嚴格。

5. Packing Group 是哪一級?

Packing Group 會影響 UN 包裝等級與測試要求。
PG I、PG II、PG III 的風險不同,不能用同一個邏輯報價。

6. 第9章有沒有閃火點、蒸氣壓、pH 等高風險訊號?

液體要看閃火點與蒸氣壓。
腐蝕性產品要看 pH。
粉末要看是否可燃、是否遇水反應、是否容易揚塵。

7. 第10章有沒有反應性風險?

如果有遇水、遇熱、遇氧化劑、遇酸鹼反應,就要重新檢查包裝與運輸方式。

8. 是否需要危險品申報書?

空運危險品通常需要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IATA 說明,託運危險品時,託運人必須準備表格,證明貨物已依 IATA DGR 正確包裝、標籤與申報。

9. 承運人是否收這類貨?

就算分類、包裝、文件都正確,航空公司或快遞商仍可能因公司政策、航線、國家差異或操作限制拒收。IATA FAQ 也提到,航空公司並非有義務承運特定物質或產品,且可能提出高於法規的要求。


十一、常見錯誤:很多出口卡關不是紙箱問題,是 SDS 判斷錯

危險品出口常見錯誤包括:

  1. 拿舊版 SDS 出貨
  2. 拿原料 SDS 代替成品 SDS
  3. SDS 第14章不完整仍直接出貨
  4. 海運 SDS 拿去做空運申報
  5. 商品名稱寫普通貨,實際成分卻是危險品
  6. 只問「會不會破」,沒有看壓力、溫度、滲漏與反應性
  7. 外箱使用一般紙箱,卻沒有確認是否需要 UN 包裝
  8. UN 紙箱尺寸、重量、內容物與測試條件不一致
  9. 沒有危險品標籤或標示錯誤
  10. 沒有確認承運人是否接受該類危險品

對出口來說,SDS 看錯,後面就會全部錯:報關錯、包裝錯、標籤錯、運輸方式錯,最後可能造成退件、補件、延誤、罰款,甚至被承運人列為高風險客戶。


十二、結論:SDS 不是文件,是危險品出口的判斷起點

危險品出口前,SDS 一定要先看,而且不能只看有沒有 UN Number。

正確做法是:

先看第 14 章,確認 UN Number、正式運輸名稱、危險品類別與 Packing Group。
再回頭看第 2、3、9、10 章,確認危害分類、成分、物理化學性質與反應性。
最後再判斷空運、海運、報關文件、危險品申報、UN 包裝與承運人條件。

如果 SDS 資訊不完整,就不要急著報一般貨。
因為危險品出口最怕的不是流程麻煩,而是「一開始分類就錯」。

對需要出口化學品、粉末、鋰電池、油墨、膠水、塗料、清潔劑、金屬材料或特殊工業材料的客戶來說,SDS 是第一關;包裝設計、UN 紙箱、內襯緩衝、標籤與文件,都是從 SDS 判斷後才開始。

出口危險品不是把貨裝進紙箱就好,而是要讓內容物、內包裝、外箱、標籤、文件與運輸方式全部對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