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第14章不是給你看的,是給物流、貨代、報關與包裝一起看的
很多客戶拿到 SDS 安全資料表,只會看第2章「危害辨識」或第9章「物理化學性質」,但真正要出口時,最先被貨代、空運、海運、快遞與危險品申報人員盯上的,通常是第14章:運送資料 / Transport Information。
台灣職安署的安全資料表格式中,第14項運送資料包含 UN 編號、UN 正式運輸名稱、運輸危害分類、包裝等級、海洋污染物,以及特殊運送措施與注意事項。 美國 OSHA 對 SDS 第14章的說明也指出,這一節是提供道路、航空、鐵路或海運運輸分類資訊,可能包含 UN number、proper shipping name、hazard class、packing group、environmental hazards 與特殊注意事項。
換句話說,第14章不是單純的「參考資料」,而是出口危險品時判斷以下問題的起點:
你的貨到底是不是危險品?
走海運、空運、快遞能不能收?
需不需要 UN 認證紙箱?
外箱要貼什麼標籤?
報關與危險品申報要怎麼寫?
貨代為什麼會要求補 SDS、DGD 或包裝證書?
SDS第14章要看哪幾個重點?
1. UN Number / UN No.:聯合國危險品編號
UN 編號通常是「UN + 四位數字」,例如 UN 1263、UN 3480、UN 3077、UN 3082。它是危險品運輸裡最核心的辨識碼。
有 UN 編號,通常代表這項物質或產品在運輸規範中被歸類為危險品或受管制貨物。沒有 UN 編號,也不代表一定安全,因為可能是 SDS 寫得不完整、版本太舊,或供應商只提供一般化學品安全資訊,沒有完整做運輸分類。
實務上,看到第14章第一件事就是問:
有沒有 UN No.?
UN No. 是不是跟產品性質一致?
海運、空運、快遞用的是同一組資料嗎?
如果 SDS 第14章寫「Not regulated」、「Not classified as dangerous goods」或「Not dangerous goods」,也要搭配第2章、第9章、第10章一起確認,尤其是粉末、溶劑、膠類、電池、壓縮氣體、腐蝕性液體與會自熱的物質。
2. Proper Shipping Name:正式運輸名稱
正式運輸名稱不是公司自己取的商品名,也不是中文品名,更不是隨便寫「金屬粉末」、「清潔劑」、「膠水」、「樣品」就可以。
危險品運輸文件上使用的是規範中的 UN Proper Shipping Name,也就是正式運輸名稱。IATA 的危險品申報書欄位裡,就包含 UN or ID No.、Proper Shipping Name、Class or Division、Packing Group、Quantity and Type of Packing、Packing Instruction 等資料。
這代表一件事:
SDS 第14章怎麼寫,會直接影響危險品申報書、空運提單、外箱標示與貨代是否接受。
最常見的錯誤是把商品名稱當成正式運輸名稱。例如客戶可能說「這只是粉末」、「這只是樣品」、「這只是原料」,但在運輸法規裡,它可能要用完全不同的 Proper Shipping Name 申報。
3. Hazard Class / Division:危險品類別
SDS 第14章會列出運輸危害分類,例如:
| 類別 |
常見名稱 |
實務例子 |
| Class 3 |
易燃液體 |
油漆、溶劑、酒精類液體 |
| Class 4.1 |
易燃固體 |
某些粉末、固體化學品 |
| Class 4.2 |
自燃物質 |
接觸空氣可能自熱或燃燒的物質 |
| Class 4.3 |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 |
某些金屬粉、活性物質 |
| Class 5.1 |
氧化性物質 |
氧化劑、漂白劑原料 |
| Class 6.1 |
毒性物質 |
有毒化學品、農藥成分 |
| Class 8 |
腐蝕性物質 |
酸、鹼、腐蝕液體 |
| Class 9 |
其他危險物 |
鋰電池、環境危害物、部分特殊物質 |
注意,SDS 第2章的 GHS 危害圖示,跟第14章的運輸危險品分類不是完全同一套邏輯。第2章偏向工作場所危害與使用安全,第14章則是運輸過程中的分類、包裝、標示與申報。
4. Packing Group:包裝等級 I / II / III
Packing Group 是危險品包裝裡非常重要的欄位,代表危險程度:
| Packing Group |
危險程度 |
對應UN包裝等級 |
| PG I |
高危險 |
X 級包裝 |
| PG II |
中度危險 |
Y 級以上包裝 |
| PG III |
低度危險 |
Z 級以上包裝 |
英國政府危險品包裝指引也說明,多數危險物質會依危險程度分為 Packing Group I、II、III,分別對應 X、Y、Z 等級包裝,且測試要求不同,例如 PG I 的跌落測試高度要求高於 PG II 與 PG III。
這裡很容易搞混:
PG I / II / III 是貨物的危險程度。
X / Y / Z 是包裝通過測試的等級。
也就是說,不能只說「我有 UN 紙箱」就可以出貨。還要看紙箱認證標示是否符合貨物的 Packing Group、內容物型態、內包裝方式、總重、組合包裝條件與測試報告限制。
5. Marine Pollutant:海洋污染物
如果 SDS 第14章寫 Marine Pollutant:Yes,海運時就要特別注意 IMDG Code 下的海洋污染物標示、文件與裝載要求。
這一項常被忽略,因為客戶容易以為「不是易燃、不是腐蝕,就不是危險品」。但有些產品雖然對人員立即危害不高,卻對水生環境有高度危害,海運仍可能受到規範。
6. Special Precautions:特殊運送措施與注意事項
這一欄有時候會寫得很短,但實務上很重要。可能出現:
僅限貨機
需避免倒置
需避免高溫
需防潮
需避免撞擊
需使用特定內包裝
需保持容器密封
需符合特定包裝指令
不可與特定物質併裝
尤其空運時,艙壓、溫度、容器膨脹、液體滲漏、粉末洩漏、塑膠袋內殘留空氣等,都可能變成貨代或航空公司拒收的原因。
SDS第14章與危險品申報書的關係
出口危險品不能只把 SDS 丟給貨代就結束。空運危險品通常還會牽涉到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也就是危險品申報書。
IATA 說明,托運人運送危險品時,需要準備表單,證明貨物已依 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完成包裝、標籤與申報。 IATA 危險品申報書本身也明確提醒,未完全遵守適用危險品規則,可能違反法律並受到處罰;表單欄位包含 UN/ID No.、正式運輸名稱、危險品分類、包裝等級、數量與包裝型態、包裝指令等。
所以 SDS 第14章的角色是:
它提供運輸分類基礎,但不等於完整出貨許可。
真正能不能出,還要看:
貨物實際成分與濃度
SDS 是否最新
海運或空運規範
承運人是否接受
包裝是否符合 UN 測試條件
內包裝是否跟測試報告一致
危險品申報文件是否正確
外箱標籤與嘜頭是否完整
實務判讀流程:拿到SDS後先看這7件事
第一步:先看第14章有沒有 UN No.
有 UN No.,先當危險品處理。
沒有 UN No.,不要馬上判斷安全,要再看第2、9、10章。
第二步:確認 Proper Shipping Name
不要用商品名、中文俗名或業務自己翻譯的名稱出貨。
正式運輸名稱要跟 SDS、危險品申報書、外箱標示一致。
第三步:確認 Class / Division
類別決定標籤、隔離、裝載與承運限制。
例如 Class 3、4.1、8、9 的處理邏輯完全不同。
第四步:確認 Packing Group
PG I、PG II、PG III 會影響包裝等級。
PG II 的貨不能用只通過 Z 級的 UN 紙箱。
第五步:確認運輸方式
海運看 IMDG,空運看 IATA / ICAO,陸運看當地法規。
同一個產品,海運能出,不代表空運一定能出。
第六步:確認包裝證書與實際包裝一致
UN 紙箱不是印上 UN 標示就好。
尺寸、材質、內包裝、裝箱方式、最大重量、內容物型態都要符合測試條件。
第七步:交給貨代或DG申報人員複核
包裝廠可以協助看 SDS、設計 UN 外箱、提醒風險,但最終能不能承運,仍要以貨代、航空公司、船公司與危險品申報人員確認為準。
最常見的錯誤
錯誤1:把SDS第14章空白當成不是危險品
有些 SDS 寫得不完整,尤其是國外供應商、貿易商、舊版 SDS 或只針對一般使用安全製作的文件。第14章空白,不等於可以直接普貨出貨。
錯誤2:海運SDS直接拿去空運
海運與空運規則不同。空運對壓力變化、包裝密封、客機/貨機限制、單件容量、包裝指令更敏感。海運資料可以參考,但空運前一定要重新確認 IATA / ICAO 條件。
錯誤3:以為有UN紙箱就一定能出
UN 紙箱要看認證等級、包裝型態、最大總重、內容物相容性與測試報告。不是所有 UN 紙箱都能裝所有危險品。
錯誤4:把品名寫得比較普通
危險品不能靠改名變普貨。UN No.、Proper Shipping Name、Class、Packing Group 如果申報錯,後面可能造成退運、延誤、罰款、拒收,甚至影響公司與承運人的信用。
錯誤5:只問紙箱價格,不先確認SDS
UN 紙箱不是一般紙箱報價。沒有 SDS 第14章,就很難判斷要用 X、Y、Z 哪個等級,是否需要內襯、隔板、防漏袋、吸附材、壓力風險設計或特殊標示。
給客戶的一句話版本
如果客戶問:「SDS第14章到底要看什麼?」
可以這樣回答:
SDS第14章是判斷危險品能不能運輸的核心資料,裡面會寫 UN 編號、正式運輸名稱、危險品類別、包裝等級與特殊運輸注意事項。這些資料會影響貨代是否收貨、要不要用 UN 紙箱、外箱怎麼標示、危險品申報書怎麼填。不是有 SDS 就能出,也不是有 UN 紙箱就一定能出,關鍵是第14章資料、實際內容物與包裝測試條件要一致。
FAQ:SDS第14章常見問題
Q1:第14章沒有UN編號,就一定不是危險品嗎?
不一定。可能是產品真的不屬於危險品,也可能是 SDS 不完整、版本太舊,或供應商沒有做運輸分類。出口前建議搭配第2章危害辨識、第9章物理化學性質、第10章安定性與反應性一起看。
Q2:SDS第14章寫海運資料,可以直接空運嗎?
不能直接判定。海運與空運規範不同,空運通常更嚴格,還要看包裝指令、客機/貨機限制、單件容量限制與承運人規定。
Q3:Packing Group II 可以用 Z 級 UN 紙箱嗎?
不建議,也通常不符合要求。Z 級通常對應 PG III 低度危險貨物;PG II 應使用符合 Y 級以上條件的包裝。實際仍要看完整 UN 包裝證書與測試報告。
Q4:SDS第14章可以自己改嗎?
不建議。SDS 應由供應商、製造商或具備能力的人員依實際成分與法規分類製作。出口文件若與實際貨物不符,風險會落在托運人、出口商與相關申報責任方身上。
Q5:包裝廠看SDS第14章的價值是什麼?
包裝廠可以從第14章判斷危險品類別、包裝等級、是否可能需要 UN 4G 紙箱、內包裝防漏、防撞、防壓、防倒置與標示空間。這能避免客戶先做錯一般紙箱,最後被貨代退件才重新設計。
結論:出口危險品,先看SDS第14章,再談包裝與物流
SDS 第14章是危險品出口的第一道關卡。它不只是文件欄位,而是連接產品、包裝、貨代、報關、海運、空運與危險品申報的共同語言。
對出口商來說,看懂第14章可以避免錯報、錯包、退運與延誤。
對包裝廠來說,看懂第14章,才能設計真正符合運輸條件的 UN 紙箱與出口包裝。
對貨代來說,第14章則是判斷能不能承接、怎麼申報、怎麼運送的重要依據。
危險品出口不要先問「紙箱多少錢」,要先問:SDS第14章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