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廣泛應用於消費性電子、電動工具、醫療設備、儲能系統、無人機及電動載具,但鋰電池具有短路、起火與熱失控風險,在國際空運中被列為第9類危險品。寄件人不能只使用一般紙箱裝箱後直接交給貨運公司,而必須先確認電池種類、UN編號、瓦時數、裝載方式及適用的包裝指示。
IATA於2026年採用第67版《危險品規則》,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不同航空公司、出發國、轉運國及目的地仍可能訂有額外限制,因此實際出貨前,應由具備危險品操作能力的貨運承攬商確認最新規定。
一、鋰電池為什麼不能當成一般貨物寄送?
鋰電池在受到撞擊、擠壓、過度充電、外部短路或製造瑕疵影響時,可能產生高溫、冒煙、燃燒,甚至出現熱失控反應。
飛機貨艙屬於密閉空間,一旦鋰電池起火,可能造成煙霧、高溫與連鎖燃燒,因此航空運輸會針對以下項目進行管制:
- 電池種類及化學系統
- 單顆電池的瓦時數或鋰含量
- 電池是否單獨運送
- 是否與設備一起包裝
- 是否已安裝於設備中
- 電池荷電狀態
- 每件包裝的電池數量與重量
- 外箱強度與內部防短路措施
- 危險品標示、標籤與申報文件
IATA指出,鋰電池是否可以空運,必須依照電池配置方式、充電式電池的Wh額定值,以及非充電式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判定。
二、鋰電池空運常見的四種UN編號
寄送前首先要確認產品屬於鋰離子電池,還是鋰金屬電池。
1. UN 3480:鋰離子電池單獨運送
適用於沒有搭配設備、沒有安裝於產品內的鋰離子電池,例如:
- 行動電源
- 備用電池組
- 電動工具替換電池
- 筆記型電腦備用電池
- 工業用鋰電池模組
UN 3480屬於管制較嚴格的形式。鋰離子電池單獨空運時,通常只能使用貨機運輸,並須符合荷電狀態、數量限制及包裝指示PI 965的規定。鋰離子電池單獨寄送時,荷電狀態原則上不得超過額定容量的30%。
2. UN 3481:鋰離子電池與設備一起運送
UN 3481可再分成兩種形式:
- PI 966:鋰離子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
- PI 967:鋰離子電池安裝於設備內
例如電池與機器放在同一箱,但尚未安裝於機器內,通常屬於PI 966;電池已安裝在筆電、儀器或設備內,通常屬於PI 967。
自2026年1月1日起,鋰離子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且電池額定容量超過2.7Wh時,30%荷電狀態限制已由建議逐步轉為強制要求。超過30%時,可能需要主管機關及航空公司的特別核准,且不能直接按照部分簡化條款出貨。
3. UN 3090:鋰金屬電池單獨運送
適用於未充電式鋰金屬電池單獨出貨,例如:
- 鈕扣型鋰電池
- 儀表用一次性鋰電池
- 工業感測器電池
- 軍工或特殊設備用鋰金屬電池
UN 3090須依PI 968辦理。鋰金屬電池單獨運送時,不得以一般客機貨艙運送,通常必須安排貨機,並加貼「Cargo Aircraft Only」貨機專用標籤。
4. UN 3091:鋰金屬電池與設備一起運送
依照配置方式可分成:
- PI 969:鋰金屬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
- PI 970:鋰金屬電池安裝於設備內
三、鋰電池空運前必須確認哪些資料?
貨運承攬商或危險品包裝業者通常會要求寄件人提供以下資料。
1. 電池種類
確認是:
- 鋰離子電池
- 鋰聚合物電池
- 鋰金屬電池
- 鈉離子電池
- 電池芯、電池組或設備內建電池
鋰聚合物電池在運輸分類上,一般仍歸入鋰離子電池系統。
2. 電池瓦時數
鋰離子電池須確認Wh額定容量。
計算公式為:
Wh=電壓V × 容量Ah
例如一顆電池標示:
則瓦時數為:
14.8 × 5=74Wh
若容量標示為mAh,應先除以1,000換算成Ah。
3. 鋰金屬含量
鋰金屬電池主要依單顆電池或電池芯的鋰含量判定。常見簡化條件會涉及每顆鋰金屬電池不超過2克鋰含量,但仍須配合包裝形式、數量與適用條款判斷。
4. 電池裝載方式
需明確說明:
- 電池單獨寄送
- 電池與設備放在同一箱
- 電池已安裝在設備裡
- 是否另外附贈備用電池
- 一箱內共有多少顆電池
- 每顆電池的重量與瓦時數
只要配置方式不同,UN編號、包裝指示、標籤及文件要求都可能不同。
四、UN38.3測試報告是什麼?
鋰電池在進入商業運輸前,通常必須證明其設計型式已通過《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8.3節所規定的測試。
UN38.3常見八項測試包括:
- 高度模擬
- 溫度測試
- 振動測試
- 衝擊測試
- 外部短路
- 撞擊或擠壓
- 過度充電
- 強制放電
IATA說明,所有鋰電池芯及電池型式均須依規定通過最多八項測試,以確認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出口商通常需要準備:
- UN38.3測試報告
- UN38.3 Test Summary測試摘要
- 電池規格書
- SDS安全資料表
- 電池照片及標籤照片
- 產品型號與電池型號對照資料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UN38.3報告上的電池型號、製造商及規格,必須能與實際出貨電池對應。若型號不一致、報告缺頁或製造商資料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拒絕收貨。
五、鋰電池空運外箱怎麼設計?
鋰電池空運包裝的核心,不是單純把紙箱做得越厚越好,而是控制電池在運輸中的位移、撞擊、擠壓與短路風險。
1. 電池不能在箱內任意移動
電池與內襯之間不宜保留過大的自由空間。若運輸時電池持續滑動、翻滾或碰撞,可能造成:
- 端子受損
- 外殼變形
- 電池芯擠壓
- 電線拉扯
- 接頭鬆脫
- 短路風險增加
內襯應依產品重量、形狀及脆弱位置進行限位。
2. 電池端子必須防短路
常見防護方式包括:
- 使用絕緣端子帽
- 端子貼絕緣膠帶
- 每顆電池獨立套袋
- 使用獨立內盒或隔間
- 避免金屬零件接觸電池端子
- 電池之間設置不導電隔板
包裝設計必須確保在正常運輸震動、掉落或堆疊條件下,端子仍不會互相接觸。
3. 防止設備意外啟動
若電池已安裝於設備中,設備應完全關機,並防止按鍵在箱內受到擠壓後啟動。
可使用:
- 開關保護罩
- 按鍵避空設計
- 固定卡槽
- 電源鎖定裝置
- 絕緣片
- 韌體運輸模式
4. 選擇足夠強度的外箱
外箱強度應依下列條件評估:
- 單箱總重量
- 電池重量
- 堆疊層數
- 空運轉運次數
- 棧板化方式
- 是否為UN規格包裝
- 內襯支撐位置
- 紙箱抗壓強度
一般重量較輕的設備可使用五層瓦楞紙箱;大型電池模組、儲能設備或高重量產品,則可能需要七層、十層重型紙箱、蜂巢紙結構、木箱或複合式包裝。
不能只按照箱子尺寸決定紙板層數,應同時評估ECT、BCT、含水率、開孔位置及長途運輸環境。
六、鋰電池需要使用UN認證紙箱嗎?
並不是所有含鋰電池產品都一定使用UN 4G紙箱,但只要適用條款要求使用UN規格包裝,就不能用一般紙箱代替。
UN紙箱常見標記可能包含:
4G/X、4G/Y或4G/Z
其中:
- 4G代表纖維板箱
- X可適用於包裝等級Ⅰ、Ⅱ及Ⅲ
- Y可適用於包裝等級Ⅱ及Ⅲ
- Z僅適用於包裝等級Ⅲ
不過,UN標記不能只看X、Y、Z就直接判斷是否適用。還必須核對:
- 裝載物種類
- 最大毛重
- 紙箱規格
- 內包裝配置
- 封箱方式
- 測試報告
- 製造批次
- 認證生產商
UN規格包裝具有明確的測試配置。尺寸、材質、內裝方式或最大重量任意改變,都可能超出原認證範圍。
七、鋰電池空運包裝需要哪些標示?
實際標示會依UN編號、包裝指示、電池容量及數量而異,常見項目包括:
鋰電池標記
標記上須依規定顯示適用的UN編號,例如:
- UN 3480
- UN 3481
- UN 3090
- UN 3091
部分情況還須提供緊急聯絡電話或其他資訊,應依當年度規則與航空公司要求製作。
第9類鋰電池危險品標籤
正式申報的鋰電池危險品包件,通常須依規定加貼第9類鋰電池危險品標籤。
貨機專用標籤
不得以客機運送、只能安排貨機的包件,需要加貼:
Cargo Aircraft Only
方向標籤
若包件內含液體或其他需要保持方向的危險品內包裝,可能還需要方向箭頭。但鋰電池包件是否需要方向標籤,須依實際內容物與包裝條款判斷,不能一律加貼。
八、鋰電池空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常見文件包括:
-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 裝箱單Packing List
- 空運提單Air Waybill
- SDS安全資料表
- UN38.3 Test Summary
- 電池規格書
- 危險品申報書Shipper’s Declaration
- 包裝證明或危險品包裝紀錄
- 產品照片
- 電池標籤照片
- 電池荷電狀態證明
- 航空公司要求的鋰電池聲明書
不是每一票貨都需要完全相同的文件。是否必須製作危險品申報書,取決於電池分類、包裝指示、適用章節及航空公司要求。
IATA的電池運輸規範涵蓋包裝、標示、標籤、文件製作及運輸異常處理;任何一項不符合,都可能造成延誤或拒收。
九、鋰電池海外空運標準流程
步驟一:取得電池基本資料
確認:
- 電池化學種類
- 型號
- 電壓
- 容量
- Wh
- 鋰含量
- 單顆重量
- 總數量
- 荷電狀態
步驟二:確認UN編號與包裝指示
依據電池是否單獨寄送、與設備一起包裝或安裝於設備內,判定UN 3480、UN 3481、UN 3090或UN 3091。
步驟三:確認UN38.3及相關文件
確認報告型號、製造商、電池規格與實際貨物一致。
步驟四:確認航空公司是否承運
即使貨物符合IATA基本要求,航空公司仍可能有更嚴格的Operator Variations營運人差異規定。部分航空公司可能限制特定電池種類、國家、航線、轉運機場、單件重量或荷電狀態。
ICAO亦指出,危險品是否可搭載,可能分成完全禁止、一般情況禁止、僅限貨機,或可由客機及貨機承運等不同類別。
步驟五:設計內襯與外箱
依重量、落下風險、堆疊及短路風險選擇:
- EPE緩衝內襯
- EVA定位內襯
- 瓦楞紙隔板
- 蜂巢紙結構
- 重型瓦楞紙箱
- UN 4G紙箱
- 木箱或複合包裝
步驟六:完成裝箱與封箱
封箱膠帶寬度、黏貼方式、打包帶位置及封箱順序,均應依包裝設計或UN測試規格執行。
步驟七:貼標與製作危險品文件
標籤不得被膠帶、棧板膜或其他文件遮蔽,並須保持清楚可辨識。
步驟八:交由危險品操作人員收貨
貨運站可能檢查:
- 紙箱外觀
- UN標記
- 危險品標籤
- 文件內容
- 電池型號
- 包件重量
- 包裝尺寸
- 標示位置
- 封箱方式
十、鋰電池空運最常見的拒收原因
1. UN38.3報告與實際型號不符
報告寫A型號,實際出貨卻是B型號,是常見拒收原因。
2. 不知道電池Wh
只有mAh資料,卻沒有提供電壓,承攬商便無法正確計算Wh。
3. UN編號判定錯誤
將已安裝於設備內的電池申報成單獨電池,或把備用電池誤認為設備內建電池。
4. 電池荷電狀態不符合
尤其是UN 3480,以及2026年起部分PI 966的電池,應特別注意30% SoC要求。
5. 端子沒有絕緣
電池裸露端子可能接觸其他電池、金屬配件或導電材料。
6. 箱內空間過大
搬運時電池在箱內滑動、翻滾或碰撞。
7. 標籤尺寸或內容錯誤
常見情況包括UN編號填錯、標籤模糊、被膠帶覆蓋或標籤貼在箱角。
8. 使用錯誤外箱
應使用UN規格包裝,卻使用一般紙箱;或UN紙箱的最大毛重不足。
9. UN紙箱未依測試方式封箱
即使使用正確UN紙箱,若膠帶、封箱方式或內包裝配置不同,也可能不符合認證條件。
10. 沒有事先確認航空公司差異
各國主管機關與航空公司可設定額外限制。ICAO亦提供各國危險品差異規定資料,出貨前仍須逐票確認。
十一、鋰電池可以用快遞寄到國外嗎?
可以,但不是每一家國際快遞都接受所有鋰電池貨物。
快遞公司通常會依下列條件決定是否承運:
- 是否為合約客戶
- 是否具有危險品帳號
- 電池是否安裝在設備中
- 電池Wh
- 單件電池數量
- 目的國
- 航線
- 電池是否新品
- 是否為損壞、瑕疵或召回電池
損壞、膨脹、漏液、過熱、瑕疵或召回中的鋰電池,通常不能依一般空運流程寄送。不要將異常電池混入正常商品包裹。
十二、大型鋰電池與儲能設備可以空運嗎?
大型電池模組、儲能系統、電動自行車電池及工業電池可以評估空運,但通常面臨更嚴格的限制,例如:
- 單顆電池超過100Wh
- 電池重量較高
- 單箱總重量較大
- 只能使用貨機
- 需要正式危險品申報
- 需要UN規格包裝
- 需要航空公司事前批准
- 航班選擇較少
- 危險品附加費較高
大型鋰電池不能只把一般紙箱加厚。應進行完整的包裝工程評估,包括:
- 電池重心
- 箱內固定
- 抗側向撞擊
- 底部承重
- 堆高機搬運
- 棧板固定
- 防短路
- 防意外啟動
- 熱異常辨識
- 緊急移除方式
十三、鋰電池空運包裝設計重點
一套合格的鋰電池空運包裝,至少應完成四層防護。
第一層:電池本體防護
確保電池外殼、電線、接頭及端子沒有受損。
第二層:絕緣與防短路
將電池端子與其他電池、金屬零件及導電材料隔離。
第三層:緩衝與定位
利用EPE、EVA、瓦楞結構或蜂巢紙,限制電池位移並吸收衝擊。
第四層:外箱與棧板承載
依重量、堆疊與運輸方式,配置適當的重型紙箱、UN紙箱、木箱及棧板固定方式。
包裝太鬆會造成碰撞,包裝過度緊迫則可能將外部撞擊直接傳遞到電池。正確設計應在「固定」與「緩衝行程」之間取得平衡。
十四、鋰電池空運常見問題
Q1:低於100Wh就一定能直接空運嗎?
不一定。100Wh只是重要判定條件之一,仍須確認電池數量、裝載方式、荷電狀態、包裝指示、標籤、文件及航空公司規定。
Q2:電池裝在機器裡就不是危險品嗎?
不是。電池安裝於設備中通常仍屬鋰電池運輸規範範圍,只是適用的UN編號、包裝指示及申報方式可能不同。
Q3:有SDS就可以出貨嗎?
不一定。SDS不能取代UN38.3測試摘要,也不能取代正確的分類、包裝及危險品申報。
Q4:一般五層紙箱可以寄鋰電池嗎?
須依適用條款判斷。部分小型、符合簡化條件的設備內建電池可能可使用強固的一般外箱;正式危險品或規定使用UN規格包裝的貨物,則不能用一般五層紙箱替代。
Q5:UN紙箱可以重複使用嗎?
必須確認紙箱沒有受潮、破損、變形、穿孔或封箱面損傷,且仍能依原認證方式重新封裝。部分航空公司或客戶可能不接受重複使用的危險品紙箱。
Q6:鋰電池可以與其他產品放在同一箱嗎?
須依危險品種類、包裝指示及隔離要求判定。部分鋰電池不能與特定易燃性、爆炸性或氧化性危險品裝在同一外包裝中。
Q7:鋰電池空運需要專人申報嗎?
需要正式危險品申報時,通常必須由受過當年度危險品訓練、具備相應職能的人員進行分類、包裝檢查與文件製作。
結論:鋰電池空運應從分類開始,而不是先找紙箱
鋰電池海外空運最容易發生的錯誤,是產品已經裝箱完成後,才詢問貨運公司能不能寄。
正確流程應是:
確認電池規格 → 判定UN編號 → 核對UN38.3 → 確認航空公司 → 設計包裝 → 完成貼標及文件 → 安排危險品收貨
只要電池種類、瓦時數、裝載方式或數量不同,適用規則就可能完全不同。因此,鋰電池出口包裝不能直接套用一般貨物的設計邏輯,更不能只憑紙箱厚度判斷是否安全。
由具備鋰電池分類、緩衝結構、重型紙箱及UN危險品包裝經驗的廠商,在出貨前共同確認產品與運輸條件,才能降低機場拒收、重新包裝、延誤航班及運輸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