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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鋰電池出口準備文件:UN38.3、SDS與申報資料

鋰電池出口需要準備哪些文件?UN38.3、SDS與危險品申報一次看

鋰電池廣泛應用於消費性電子、電動工具、儲能設備、醫療器材與電動車零組件,但鋰電池具有短路、過熱及熱失控風險,在國際運輸中通常受到危險品規範管理。

企業準備出口鋰電池時,不能只提供一般商業發票與裝箱單,還必須確認電池種類、UN編號、運輸方式、包裝指令、標示及測試文件。若資料不完整,可能發生航空公司拒收、貨代要求補件、報關延誤,甚至貨物退運。

以下整理鋰電池出口常見文件,以及 UN38.3、SDS、危險品申報書之間的差異。


一、鋰電池出口前,先確認4項基本資料

準備文件之前,出口商應先確認:

  1. 電池是鋰離子電池,還是鋰金屬電池
  2. 電池是單獨運輸、與設備一起包裝,還是已安裝在設備內
  3. 單顆電池的瓦時容量、鋰含量及總數量
  4. 採用空運、海運或陸運

不同狀態會對應不同的 UN 編號。

電池運輸狀態 常見UN編號
鋰離子電池單獨運輸 UN3480
鋰離子電池與設備包裝或裝在設備內 UN3481
鋰金屬電池單獨運輸 UN3090
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包裝或裝在設備內 UN3091

UN編號判定錯誤,會連帶影響包裝指令、申報文件、外箱標示與航空公司的收貨條件。


二、鋰電池出口常見的8項文件

1. UN38.3測試摘要

UN38.3是鋰電池運輸最重要的基礎文件之一。

鋰電池在交付運輸前,原則上必須通過《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8.3節所規定的設計型式測試。相關測試用來確認電池能否承受低氣壓、溫度變化、振動、衝擊、外部短路、撞擊或擠壓、過度充電及強制放電等條件。

UN38.3測試摘要通常應包含:

  • 電池製造商名稱及聯絡方式
  • 測試實驗室名稱及聯絡方式
  • 電池型號與產品識別資訊
  • 測試報告編號
  • 測試日期
  • 電池重量及物理描述
  • 通過的測試項目
  • 相關版本或型號差異
  • 負責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UN38.3測試摘要不一定要直接貼附在每票貨物上,但製造商及後續供應商必須能依要求提供

若出口商只是向其他工廠採購電池,也應提前向電池供應商取得對應型號的UN38.3測試摘要。


2. SDS安全資料表

SDS即Safety Data Sheet,中文通常稱為安全資料表。

鋰電池SDS常見內容包括:

  • 產品與製造商資訊
  • 電池化學組成
  • 危害辨識
  • 消防措施
  • 洩漏處理方式
  • 儲存與操作注意事項
  • 運輸資訊
  • UN編號及危險品分類

實務上,貨代、航空公司、船公司、倉儲業者或海外客戶經常會要求SDS,以確認電池種類、化學性質與運輸資訊。

但是,SDS不能取代UN38.3測試摘要。SDS是危害與安全資訊文件;UN38.3則是證明該電池設計型式符合運輸測試要求的文件。

因此,即使已經提供SDS,承運人仍可能要求UN38.3測試摘要。


3. 電池規格書

電池規格書主要用來確認產品的技術條件,常見內容包括:

  • 電池型號
  • 額定電壓
  • 額定容量
  • 瓦時容量Wh
  • 電池重量
  • 電芯數量
  • 最大充電電壓
  • 電池外觀尺寸
  • 保護電路設計

鋰離子電池的瓦時容量可依下列方式計算:

Wh=額定電壓V × 額定容量Ah

例如:

14.8V × 5Ah=74Wh

瓦時容量會影響電池適用的包裝條件、數量限制與航空運輸要求,因此規格書上的資料必須與SDS、UN38.3及實際產品一致。


4. 危險品申報書

當貨物不符合小型電池、低數量或特定豁免條件時,空運通常需要依適用規範填寫危險品申報文件,例如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申報內容通常包含:

  • UN編號
  • 正式運輸名稱
  • 危險品類別
  • 包裝類型
  • 電池數量與淨重
  • 適用包裝指令
  • 托運人資訊
  • 簽名與日期

2026年空運作業應依當年度IATA《危險品規則》第67版及航空公司差異條款確認;該版本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並不是每一票含鋰電池產品都一定需要完整危險品申報書,是否需要申報,仍須依UN編號、瓦時容量、電池數量、包裝方式及適用條款判斷。


5. 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是出口報關與國際交易的基本文件,建議清楚標示:

  • 品名
  • 型號
  • 數量
  • 單價與總價
  • 原產地
  • 交易條件
  • 電池是否內含於設備
  • 電池種類與用途

品名不宜只寫「Battery」或「Electronic Parts」,應盡量清楚描述,例如:

Rechargeable lithium-ion battery installed in equipment

或:

Lithium-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品名越明確,越能降低報關行、貨代與承運人反覆確認的情況。


6. 裝箱單

裝箱單應呈現每箱的實際包裝資訊,包括:

  • 外箱數量
  • 每箱產品數量
  • 電池數量
  • 毛重與淨重
  • 外箱尺寸
  • 包裝方式
  • 棧板數量
  • 總體積

若危險品申報書、裝箱單及實際包裝數量不一致,可能被要求重新核對或重新申報。


7. 包裝與標示照片

部分貨代或航空公司會要求出口商提供完成包裝後的照片,用來確認:

  • 鋰電池標記是否正確
  • UN編號是否正確
  • 危險品標籤是否完整
  • 外箱方向標示是否需要
  • 標籤尺寸及位置
  • 外箱是否破損
  • 電池是否有短路防護
  • 內部是否完成固定與緩衝

建議在封箱前後都保留照片,包含電池端子防護、內襯固定方式、產品排列及外箱標示。


8. 產品出口與報關文件

依產品、目的地及交易條件不同,還可能需要:

  • 出口報單
  • 原產地證明
  • 報關委任文件
  • 海運危險品申報資料
  • 裝櫃證明
  • 保險文件
  • 進口國要求的產品認證
  • 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專用聲明

因此,鋰電池文件不能只看產品本身,也要同時確認目的地國家、承運人及客戶的要求。


三、UN38.3、SDS與危險品申報書有什麼差別?

文件 主要用途 是否可互相取代
UN38.3測試摘要 證明電池設計型式通過運輸安全測試 不可被SDS取代
SDS安全資料表 說明化學危害、處理及運輸資訊 不可取代UN38.3
電池規格書 確認電壓、容量、Wh及產品結構 屬補充技術資料
危險品申報書 向承運人申報該票危險品貨物 依運輸條件決定
商業發票與裝箱單 報關、交易及核對貨物 屬一般出口文件

最常見的錯誤,就是出口商只提供SDS,卻無法提供UN38.3測試摘要。兩者功能不同,應分別準備。


四、鋰電池出口文件常見錯誤

文件型號與實際電池不一致

UN38.3上的型號、SDS型號、規格書與產品標籤應能相互對應。只提供「相似型號」的測試報告,未必會被承運人接受。

瓦時容量計算錯誤

將mAh直接當成Ah使用,可能使Wh數值放大1000倍。計算時應先將mAh除以1000。

例如:

5000mAh=5Ah

UN編號判定錯誤

單獨電池、與設備包裝、裝在設備內,可能使用不同UN編號,不能只依「鋰離子電池」統一申報。

SDS版本過舊

若製造商、產品型號、電池成分或運輸資訊已變更,舊版SDS可能無法反映實際產品。

文件與實際包裝不一致

申報數量、電池淨重、外箱數量、標籤及實際裝箱內容必須一致,不能完成申報後再任意改變包裝。


五、只有文件完整,仍不代表一定能出貨

鋰電池出口除了準備文件,包裝本身也必須符合相應要求。

常見設計重點包括:

  • 防止正負極短路
  • 每顆電池獨立固定
  • 避免電池在箱內移動
  • 防止設備意外啟動
  • 使用適合重量與運輸環境的外箱
  • 內襯能承受振動、衝擊與落摔
  • 依規定黏貼鋰電池標記及危險品標籤
  • 破損、膨脹、召回或疑似瑕疵電池不得當作一般新品出貨

實際可採用的包裝方式,仍須依電池狀態、UN編號、包裝指令、單箱淨重與承運人規定確認。


六、鋰電池出口文件檢查表

出貨前可依下列項目逐一確認:

  • UN38.3測試摘要是否對應實際型號
  • SDS是否為目前有效版本
  • 電池規格書是否標示Wh
  • UN3480、UN3481、UN3090或UN3091是否判定正確
  • 商業發票與裝箱單數量是否一致
  • 是否需要危險品申報書
  • 電池荷電狀態是否符合運輸要求
  • 電池端子是否完成短路防護
  • 外箱及內襯是否符合包裝條件
  • 鋰電池標記與危險品標籤是否正確
  • 航空公司或船公司是否有額外限制
  • 是否已保留封箱前後照片

結論:鋰電池出口應從文件、分類與包裝同步規劃

鋰電池出口並不是準備一份SDS就能完成。

完整作業應先確認電池種類、瓦時容量、UN編號與運輸狀態,再準備UN38.3測試摘要、SDS、電池規格書、商業發票、裝箱單及必要的危險品申報文件。

同時,文件內容必須與實際產品、外箱數量、內部包裝及外箱標示一致。若出口商在產品完成後才開始處理危險品文件,經常會遇到報告型號不符、外箱設計不合、標籤貼錯或航空公司拒收等問題。

對於鋰電池、儲能設備、電動工具及含電池精密設備,建議在量產前就同步進行文件確認與包裝設計,才能降低補件、重包裝及延誤出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