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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鋰電池出口需要準備哪些文件?UN38.3、SDS與危險品申報

鋰電池廣泛應用於消費電子、電動工具、醫療設備、AI伺服器備援電源、儲能設備及電動載具,但鋰電池具有短路、起火與熱失控風險,在國際運輸中通常被納入危險品管理。

因此,鋰電池出口不能只準備商業發票與裝箱單。出口商還需要確認電池種類、UN編號、運輸方式、電池容量、包裝型態及承運人要求,並準備UN38.3測試摘要、SDS、安全運輸聲明及危險品申報文件。

本文整理鋰電池出口常見文件、申請流程及容易遭退運的原因,協助企業在出貨前完成文件與包裝確認。


一、鋰電池出口為什麼需要特殊文件?

鋰電池在正常狀態下可以安全使用,但若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撞擊、擠壓、穿刺、短路、高溫或製造瑕疵影響,可能出現冒煙、起火甚至熱失控。

國際航空運輸通常依據ICAO技術規則及IATA危險品規則執行;鋰電池在交付運輸前,原則上必須符合《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的測試要求。

鋰電池出口文件的主要目的,是讓航空公司、船公司、貨運承攬商與海關確認:

  • 電池是否通過安全測試
  • 電池屬於鋰離子或鋰金屬電池
  • 是單獨運送、與設備包裝,或安裝在設備內
  • 電池容量、重量及數量是否符合規定
  • 外箱、標示及包裝方式是否正確
  • 是否需要正式危險品申報

只要其中一項資訊不一致,就可能造成補件、延誤、拒收或退運。


二、鋰電池出口前,先確認四項基本資料

準備文件之前,應先確認以下產品資訊。

1. 電池種類

鋰電池主要可分為:

  • 鋰離子電池:通常為可充電電池
  • 鋰金屬電池:通常為一次性、不可充電電池

兩者適用的UN編號、標示及包裝規則不同,不能混用。

2. 電池的運送型態

同一顆電池因包裝方式不同,可能使用不同UN編號:

運送型態 鋰離子電池 鋰金屬電池
電池單獨運送 UN3480 UN3090
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UN3481 UN3091
電池安裝在設備內 UN3481 UN3091

例如筆記型電腦內已安裝電池,與將備用電池另外放在產品旁邊,雖然都可能使用UN3481,但適用的包裝條件並不完全相同。

3. 電池容量

鋰離子電池通常以瓦特小時Wh判斷,計算方式為:

Wh=額定電壓V × 額定容量Ah

例如:

11.1V × 5Ah=55.5Wh

鋰金屬電池則通常需要確認鋰金屬含量。

4. 運輸方式

鋰電池空運、海運及陸運適用的規則與文件並不完全相同。

其中空運限制通常較嚴格,還要確認:

  • 客機或貨機
  • 電池荷電狀態
  • 單件電池數量
  • 單箱淨重
  • 包裝說明條款
  • 航空公司額外限制

IATA也提醒,航空公司及國家可能設定高於一般規則的額外要求,因此正式出貨前仍須向承運人確認。


三、鋰電池出口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1. UN38.3測試摘要

UN38.3是鋰電池出口最核心的安全證明之一。

鋰電池芯及電池組在交付運輸前,原則上必須通過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8.3節所規定的測試。

常見測試項目包括:

  1. 高度模擬
  2. 溫度測試
  3. 振動測試
  4. 衝擊測試
  5. 外部短路
  6. 撞擊或擠壓
  7. 過度充電
  8. 強制放電

實際適用項目會依電池芯或電池組類型而定。

UN38.3測試摘要常見內容

測試摘要通常應包括:

  • 電池製造商名稱
  • 測試實驗室名稱與聯絡資料
  • 電池型號
  • 電池種類
  • 額定電壓
  • 額定容量
  • 瓦特小時
  • 測試報告編號
  • 測試日期
  • 通過的測試項目
  • 簽署人員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商不一定要將完整測試報告附在每票貨物上,但應能向航空公司、貨代、客戶或主管機關提供符合要求的測試摘要。IATA明確指出,製造商及後續經銷商應提供可證明電池通過UN38.3測試的測試摘要。

常見錯誤

  • 只有實驗室測試報告,沒有測試摘要
  • 報告上的型號與實際出貨型號不同
  • 只測試電池芯,卻出貨重新組裝的電池組
  • 電池更換材料、保護板或結構後,仍沿用舊報告
  • 測試摘要未列出製造商及實驗室資料

2. SDS安全資料表

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縮寫,中文常稱為安全資料表。

鋰電池SDS通常用於說明產品的化學組成、危害特性、消防處理、洩漏處理、儲存條件及運輸資訊。

SDS常見內容

完整SDS通常包含16個章節,例如:

  • 產品與公司識別
  • 危害辨識
  • 成分資訊
  • 急救措施
  • 消防措施
  • 洩漏處理
  • 操作與儲存
  • 個人防護
  • 物理與化學性質
  • 安定性與反應性
  • 毒理資訊
  • 生態資訊
  • 廢棄處理
  • 運輸資訊
  • 法規資訊
  • 其他資訊

SDS是否等於UN38.3?

不等於。

兩者功能完全不同:

文件 主要用途
UN38.3測試摘要 證明鋰電池通過運輸安全測試
SDS 說明產品成分、危害及緊急處理方式

只有SDS不能證明電池已通過UN38.3;同樣地,只有UN38.3測試摘要,也不一定能滿足貨代或客戶對產品安全資訊的要求。

此外,SDS並非在所有運輸情況下都等同於法定危險品運輸文件,但許多承運人、貨代及海外客戶仍會要求提供,作為分類與收貨審查資料。


3. 危險品申報書

當鋰電池貨物屬於需要完整申報的危險品時,空運通常需要準備: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中文可稱為:

  • 託運人危險品申報書
  • 危險品申告書
  • 危險物品申報書

申報內容通常包括:

  • 託運人與收貨人資料
  • UN編號
  • 正式運輸名稱
  • 危險品分類
  • 包裝件數
  • 包裝種類
  • 每件淨重
  • 適用包裝說明
  • 客機或貨機限制
  • 緊急聯絡資料
  • 申報人簽名

並非所有含鋰電池的貨物都一定需要正式危險品申報書。部分符合例外或簡化條件的貨物,可能免除正式申報,但仍須遵守適用的包裝、標示及文件要求。

因此,不能只用「電池很小」或「裝在機器裡」判斷是否免申報,仍應依實際UN編號、電池容量、數量及適用包裝說明確認。


4. 空運提單或海運提單

鋰電池出口仍需要一般國際物流單據,例如:

  • 空運提單Air Waybill
  •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

提單上的品名必須與危險品申報資料、商業發票、裝箱單及外箱標示一致。

例如不能發票寫「Electronic Parts」,危險品申報卻填寫「Lithium ion batteries」,而沒有清楚說明產品與電池之間的關係。

部分簡化運送案件也可能需要在空運提單的Handling Information欄位填寫指定敘述,實際文字應由具資格的危險品人員依當年度規則確認。


5. 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報關與交易的重要文件。

內容通常包括:

  • 出口商與進口商資料
  • 商品名稱
  • 型號
  • 數量
  • 單價與總價
  • 幣別
  • 原產地
  • 交易條件
  • HS Code
  • 毛重與淨重

鋰電池產品的品名不宜寫得過度籠統。

例如「Electronic Product」可能不足以供海關或承運人判定貨物內容,建議清楚標示產品名稱及是否含電池,例如:

Rechargeable power supply containing lithium-ion batteries

實際申報名稱仍應依產品功能、海關分類及報關行建議填寫。


6. 裝箱單

裝箱單Packing List應列出:

  • 箱數
  • 每箱數量
  • 每箱毛重
  • 每箱淨重
  • 外箱尺寸
  • 總材積
  • 棧板數量
  • 包裝方式
  • 電池或設備型號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相關文件也將商業發票、裝箱單及提單列為常見出口憑證。

鋰電池貨物尤其要注意「文件重量」與「實際秤重」是否一致。若危險品申報書、裝箱單及外箱標示的電池淨重不同,可能在航空公司收貨時被要求重新確認。


7. 電池規格書

電池規格書不是所有案件的固定法定文件,但實務上經常被要求。

內容可包括:

  • 電池型號
  • 電池芯型號
  • 化學體系
  • 額定電壓
  • 額定容量
  • Wh
  • 電池重量
  • 最大充電電壓
  • 電池尺寸
  • 保護電路資訊
  • 製造商資料

規格書可以協助貨代核對UN38.3測試摘要及SDS是否對應到實際出貨產品。


8. 非危險品證明或運輸鑑定文件

部分貨代、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可能要求:

  • 非危險品聲明
  • 貨物運輸條件鑑定書
  • 危險特性分類報告
  • 磁性檢測報告
  • 電池運輸鑑定報告

是否需要這些文件,取決於:

  • 出口國與目的國
  • 航空公司或船公司
  • 電池種類
  • 貨物是否含其他化學品
  • 貨代內部審查制度

不能自行開立「非危險品聲明」就直接將鋰電池當成普通貨物出運。鋰電池即使符合部分簡化條件,通常仍須遵守相關包裝、標記及操作要求。


9. 原產地證明

客戶申請優惠關稅、清關或政府採購時,可能要求:

  • 一般原產地證明
  • 特定優惠原產地證明
  • 自由貿易協定產地證明

原產地證明不是鋰電池危險品運輸的專屬文件,但可能是目的國清關的重要資料。


10. 出口報單及其他報關資料

台灣出口通常還要依貨物性質準備:

  • 出口報單
  • HS Code
  • 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
  • 委任報關文件
  • 輸出許可證明
  •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相關文件
  • 目的國要求的產品認證

電池是否受到額外輸出管制,應依產品用途、技術規格、目的國及最終使用者逐案判定。


四、鋰電池空運與海運文件有什麼不同?

鋰電池空運

空運通常依照ICAO技術規則及IATA危險品規則操作,文件審查較嚴格。

常見文件包括:

  • UN38.3測試摘要
  • SDS
  • 電池規格書
  • 危險品申報書
  • 空運提單
  • 商業發票
  • 裝箱單
  • 航空公司要求的聲明
  • 貨機專用標籤或其他危險品標籤

IATA指出,鋰電池空運涉及分類、包裝、標記、標籤及文件等完整要求,錯誤可能造成貨物延誤,並帶來短路與起火風險。

鋰電池海運

海運通常依IMDG Code執行。

常見文件包括:

  • UN38.3測試摘要
  • SDS
  • 危險品申報資料
  • 海運提單
  • 商業發票
  • 裝箱單
  • 貨櫃裝箱證明
  • 船公司要求的危險品資料表

海運雖然不像空運受到飛行高度、客機載運及荷電狀態等相同限制,但仍須重視:

  • 貨櫃高溫
  • 海上長時間運輸
  • 貨櫃內冷凝水
  • 重量堆疊
  • 電池短路
  • 外箱受潮
  • 棧板固定
  • 貨物移動與撞擊

五、鋰電池出口包裝需要符合哪些重點?

文件正確不代表貨物一定可以出運,實際包裝也必須符合申報內容。

1. 防止短路

電池端子應採用下列方式保護:

  • 絕緣端子套
  • 絕緣膠帶
  • 獨立塑膠袋
  • 防靜電袋
  • 內盒隔離
  • 端子保護蓋

電池不能在箱內任意接觸金屬零件。

2. 防止移動

鋰電池外箱不能只靠填滿空隙。

應依產品重量、重心及跌落方向設計:

  • EPE緩衝內襯
  • EVA定位內襯
  • 瓦楞紙隔板
  • 蜂巢紙固定結構
  • 紙漿模塑托盤
  • 重型紙箱
  • 木箱或複合式外箱

內襯的目的不是把產品「塞得越緊越好」,而是限制位移,同時保留適當緩衝變形空間。

3. 防止意外啟動

含鋰電池設備在運輸中不能自行啟動。

可採用:

  • 電源開關防護
  • 鎖定裝置
  • 拆除啟動鑰匙
  • 軟體運輸模式
  • 開關區域避空
  • 外加固定罩

4. 外箱強度要與重量匹配

鋰電池常具有重量集中、密度高的特性。一般五層紙箱未必適合所有電池模組。

設計時應確認:

  • 單箱總重
  • 堆疊層數
  • 運輸時間
  • 棧板排列
  • 紙箱ECT
  • 預估BCT
  • 含水率影響
  • 內襯支撐位置
  • 提取與搬運方式

大型電池模組或儲能電池,可能需要七層、十層瓦楞紙箱、蜂巢結構、木箱或金屬框架。


六、鋰電池出口最常見的退件原因

1. UN38.3型號不一致

測試摘要上的型號與電池標籤、發票或裝箱單不同,是最常見的問題之一。

2. SDS資料過期或內容錯誤

常見情況包括:

  • 公司名稱已變更
  • 型號未列入
  • UN編號填錯
  • 運輸資訊與實際產品不符
  • 鋰離子與鋰金屬分類錯誤

3. Wh計算錯誤

有些出口商將mAh直接當成Ah計算。

例如:

5,000mAh=5Ah,而不是5,000Ah。

4. UN編號錯誤

將安裝在設備內的鋰離子電池填成UN3480,或將鋰金屬電池填成UN3481,都可能造成拒收。

5. 外箱標示與文件不一致

常見不一致包括:

  • UN編號不同
  • 電池數量不同
  • 電池淨重不同
  • 收貨人不同
  • 箱數不同
  • 貨機標籤漏貼

6. 端子沒有防短路

電池在紙箱內互相接觸,或與工具、螺絲及金屬配件混裝,容易被判定為包裝不合格。

7. 使用破損或回收電池

損壞、瑕疵、召回、廢棄或回收用途的鋰電池,通常不能直接依一般新電池條件空運。部分廢棄或回收鋰電池空運需要主管機關特別核准。

8. 未確認航空公司差異規定

即使符合一般IATA要求,航空公司仍可能:

  • 不承運某些UN編號
  • 只接受貨機
  • 限制單箱重量
  • 要求額外鑑定文件
  • 要求指定危險品包裝商操作

七、鋰電池出口文件檢查表

正式出貨前,可依以下清單逐項確認。

產品資料

  • 電池是鋰離子還是鋰金屬
  • 電池芯與電池組型號
  • 額定電壓
  • 額定容量
  • Wh或鋰金屬含量
  • 電池數量
  • 單顆與總重量
  • 電池是否安裝於設備內

技術文件

  • UN38.3測試摘要
  • SDS
  • 電池規格書
  • 測試型號與出貨型號一致
  • 製造商資料一致

物流文件

  • 商業發票
  • 裝箱單
  • 空運或海運提單
  • 危險品申報書
  • 出口報單
  • 原產地證明
  • 承運人要求的聲明文件

包裝與標示

  • 端子已絕緣
  • 電池不會在箱內移動
  • 設備不會意外啟動
  • 外箱強度足夠
  • 標籤尺寸及內容正確
  • UN編號與文件一致
  • 毛重、淨重與箱數一致
  • 外箱無破損、受潮或變形

八、鋰電池出口文件準備流程

建議企業依照以下流程進行:

第一步:取得電池完整資料

向電池製造商索取:

  • UN38.3測試摘要
  • SDS
  • 電池規格書
  • 電池芯及電池組型號
  • 額定電壓與容量

第二步:確認UN編號

依電池種類及包裝型態判定:

  • UN3480
  • UN3481
  • UN3090
  • UN3091

第三步:選擇運輸方式

確認使用:

  • 空運
  • 海運
  • 快遞
  • 郵政
  • 陸運

不同承運方式的接受標準可能不同。

第四步:確認包裝條件

由具危險品經驗的包裝廠或貨代確認:

  • 外箱材質
  • 內襯結構
  • 單箱數量
  • 單箱重量
  • 標籤位置
  • 防短路方式
  • 是否需要UN規格包裝

第五步:製作出口文件

統一核對:

  • 品名
  • 型號
  • UN編號
  • 數量
  • 重量
  • 收發貨人
  • 箱數

第六步:出貨前預審

正式送倉前,先將文件及包裝照片交給貨代或航空公司預審,可以降低現場拒收及重新包裝風險。


九、鋰電池出口常見問題FAQ

Q1:只有UN38.3報告,可以出口鋰電池嗎?

不一定。

除了UN38.3資料,通常還要準備SDS、發票、裝箱單、提單及承運人要求的文件。若屬完整危險品申報案件,還需要危險品申報書及符合規定的包裝與標示。

Q2:有SDS就代表不是危險品嗎?

不是。

SDS是安全資訊文件,不是判斷貨物能否依普通貨物出運的唯一依據。鋰電池仍應依UN編號、容量、包裝型態及運輸規則分類。

Q3:UN38.3測試摘要有有效期限嗎?

UN38.3測試摘要通常不是以固定年度到期的概念管理,但產品設計、電池芯、結構、材料或製造條件若發生重大變更,可能需要重新判斷是否仍屬於原受測類型。

此外,貨代與客戶可能要求較新版本或補充資料,因此出貨前仍應確認文件是否完整、清楚且與現行產品一致。

Q4:鋰電池裝在設備內就不算危險品嗎?

不是。

裝在設備內通常仍屬鋰電池運輸管理範圍,只是UN編號、包裝說明及文件要求可能與單獨運送不同。

Q5:鋰電池一定要使用UN紙箱嗎?

不一定。

是否需要UN規格包裝,取決於電池種類、容量、數量、淨重、包裝說明及運輸模式。部分符合簡化條件的鋰電池可能不要求UN規格外箱,但仍須使用強固外包裝並符合防短路、防移動及標示要求。

Q6:快遞公司可以寄鋰電池嗎?

部分國際快遞可以承運特定形式的鋰電池,但各公司、航線及帳號資格限制不同。

出貨前應提供:

  • UN38.3測試摘要
  • SDS
  • 電池規格
  • 電池數量
  • Wh
  • 包裝照片

由快遞公司確認是否接受。

Q7:樣品只有一顆,也需要準備文件嗎?

數量少不代表不受規範。

即使只寄送一顆電池,仍應確認UN38.3、容量、包裝、標示及承運人要求。


十、鋰電池出口不能只處理文件,包裝也要同步設計

鋰電池出口常見的問題,不是單一文件缺少,而是文件、產品與包裝彼此不一致。

例如:

  • UN38.3寫A型號,實際出貨是B型號
  • 裝箱單寫每箱10顆,實際包裝12顆
  • SDS寫UN3481,外箱卻標示UN3480
  • 文件重量正確,但紙箱無法承受堆疊
  • 電池端子未絕緣,內部仍可能短路
  • 內襯過緊,跌落時沒有緩衝行程
  • 外箱過鬆,電池模組在運輸中碰撞

因此,正確的鋰電池出口流程,應將以下工作整合處理:

產品分類+出口文件+危險品申報+內襯設計+外箱強度+標示核對

榮和紙器可依鋰電池尺寸、重量、出口方式與堆疊條件,規劃重型瓦楞紙箱、UN危險品紙箱、EPE或EVA緩衝內襯、蜂巢結構、井字隔板及棧板固定方式,協助企業降低鋰電池出口拒收、破損與重新包裝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