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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鋰電池出口運輸規定完整指南:SDS、運輸危險性鑑定書、UN38.3 Test Summary、1.2M落摔、HS與ECCN

鋰電池出口不只是準備發票、裝箱單與報關資料。由於鋰電池具有短路、起火及熱失控風險,在空運、海運及國際快遞運輸中,通常會涉及危險品分類、電池安全測試、包裝測試、海關稅則與出口管制等多項要求。

出口商常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

  • SDS安全資料表
  • 運輸危險性鑑定書
  • UN38.3測試報告
  • UN38.3 Test Summary測試概要
  • 1.2公尺落摔測試資料
  • HS Code
  • ECCN或EAR99判定
  • 危險品申報文件
  • 電池規格書及瓦時數資料

但這些文件的功能並不相同,也不是每一票貨都必須全部提供。出口前必須先確認電池種類、運輸型態、瓦時數、包裝方式及目的國。


一、先確認鋰電池的UN運輸分類

鋰電池出口時,首先要確認電池屬於鋰離子電池還是鋰金屬電池,以及是單獨出貨、與設備包裝在一起,或已安裝在設備內。

常見分類如下:

UN編號 正式運輸名稱 常見出貨方式
UN3480 Lithium ion batteries 鋰離子電池單獨出貨
UN3481 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鋰離子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UN3481 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鋰離子電池安裝於設備內
UN3090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鋰金屬電池單獨出貨
UN3091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UN3091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鋰金屬電池安裝於設備內

依IATA規範,鋰電池被列為第9類雜項危險物品。分類錯誤可能造成航空公司拒收、重新包裝、延誤或危險品申報錯誤。


二、SDS是什麼?出口鋰電池一定要提供嗎?

SDS全名為Safety Data Sheet,中文通常稱為安全資料表。

SDS主要用來說明產品的:

  • 化學成分
  • 危害辨識
  • 消防措施
  • 洩漏處理
  • 儲存與操作條件
  • 毒理及環境資訊
  • 運輸分類
  • 法規資訊

鋰電池SDS通常會在第14項「運輸資訊」標示:

  • UN Number
  • Proper Shipping Name
  • Hazard Class
  • Packing Group
  • 海運IMDG分類
  • 空運ICAO/IATA分類

SDS是否等於鋰電池運輸合格證明?

不等於。

SDS主要是產品安全與化學危害資訊文件,不能取代UN38.3測試報告,也不能單獨證明電池已通過國際運輸安全測試。

實務上,航空公司、貨運承攬商、快遞公司及海關可能會要求SDS,用來初步確認產品是否含鋰電池、是否屬於危險品及應採用哪一個UN編號。

SDS常見注意事項

SDS內容應與實際出貨產品一致,包括:

  • 電池型號
  • 製造商名稱
  • 電池化學體系
  • 額定電壓
  • 額定容量
  • 瓦時數
  • UN編號
  • 運輸分類

若SDS上的型號、公司名稱或Wh數與實際貨物不一致,承攬商可能拒絕接受文件。


三、運輸危險性鑑定書是什麼?

「運輸危險性鑑定書」常見於中國大陸出口、航空貨運、海運訂艙及部分國際快遞作業。

這類文件可能有不同名稱,例如:

  • 貨物運輸條件鑑定書
  • 空運運輸條件鑑定書
  • 海運運輸條件鑑定書
  • 危險特性分類鑑別報告
  • 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Report for Transport of Goods

鑑定機構通常會依照產品成分、SDS、UN38.3資料及樣品檢測結果,判定貨物:

  • 是否屬於危險品
  • 適用哪一個UN編號
  • 是否可依一般貨物運輸
  • 適用空運、海運或陸運的何種分類
  • 是否有特殊包裝及申報要求

台灣出口是否一定需要運輸危險性鑑定書?

不一定。

運輸危險性鑑定書不是所有國家統一規定每票都要附上的文件。是否需要,通常取決於:

  • 出口地及機場
  • 航空公司或船公司
  • 貨運承攬商內部規定
  • 電池型態及瓦時數
  • 是否為電池單獨出貨
  • 是否屬於新產品或不易辨識的產品
  • 目的國海關要求

因此,出口商應先向實際承運的航空公司、船公司或危險品承攬商確認,不能只依其他公司的舊出貨經驗判斷。


四、UN38.3測試報告是什麼?

UN38.3是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所規定的鋰電池運輸安全測試。

原則上,鋰電池芯與電池在交付國際運輸前,必須是已通過適用UN38.3測試的型式。

UN38.3主要包含八項測試:

  1. T.1 高度模擬
  2. T.2 溫度試驗
  3. T.3 振動
  4. T.4 衝擊
  5. T.5 外部短路
  6. T.6 撞擊或擠壓
  7. T.7 過度充電
  8. T.8 強制放電

不同電池芯、電池組及充電型態,適用的測試項目可能不同。

若產品沒有通過UN38.3測試,原則上不能直接按照一般量產鋰電池的方式進行空運;原型電池或少量生產電池通常需要依特別規定及主管機關批准辦理。IATA的分類流程亦明確要求電池須符合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第38.3節。


五、UN38.3 Test Summary測試概要是什麼?

UN38.3 Test Summary中文常稱為:

  • UN38.3測試概要
  • UN38.3測試摘要
  • 鋰電池測試概要
  • UN38.3 Test Summary

Test Summary不是完整測試報告,而是一份標準化摘要,讓航空公司、承攬商、海關及供應鏈業者快速確認特定電池型號已完成適用的UN38.3測試。

除了安裝於設備內的鈕扣電池等特定例外外,2003年6月30日後製造的電池芯、電池及含電池產品,製造商與後續經銷商應提供符合UN38.3.5要求的Test Summary。文件不一定要隨每票貨附紙本,也可透過網站、網址或QR Code提供。

Test Summary應包含哪些內容?

依照UN38.3.5及IATA指引,通常須包含:

  1. 電池芯、電池或產品製造商名稱
  2. 製造商地址及聯絡資訊
  3. 測試實驗室名稱與聯絡資訊
  4. 唯一測試報告編號
  5. 測試報告日期
  6. 電池種類
  7. 電池重量
  8. 瓦時數或鋰含量
  9. 電池外觀及物理描述
  10. 適用型號
  11. 測試項目與通過/不通過結果
  12. 組裝電池測試要求的引用資料
  13. 採用的UN試驗手冊版本
  14. 負責人的姓名與職稱

IATA 2026指引列出了上述Test Summary必要欄位。

Test Summary與完整UN38.3報告的差異

比較項目 UN38.3完整報告 UN38.3 Test Summary
文件內容 完整測試條件、數據及結果 測試結果摘要
文件頁數 通常較多 通常1至數頁
使用目的 技術驗證及留存 運輸供應鏈快速查核
是否可互相取代 不建議 不能取代完整原始報告
是否需隨貨 依承運人要求 必須可被提供,不一定每票附紙本

六、1.2M落摔測試是不是UN38.3的一部分?

不是。

這是鋰電池出口最常見的誤解之一。

UN38.3測試的是電池本體

UN38.3是針對電池芯或電池組的運輸安全性能測試,例如振動、衝擊、短路、過充及強制放電。

1.2M落摔測試的是包裝件

1.2公尺落摔要求通常是針對完成包裝後的包裹,確認包裝在各方向落摔後:

  • 電池芯或電池沒有損壞
  • 內裝物沒有明顯位移
  • 電池之間不會互相接觸
  • 不會造成短路
  • 內容物不會從外箱掉出

因此,出口文件應明確區分:

  • UN38.3:電池型式測試
  • 1.2M Drop Test:包裝性能要求或包裝測試

IATA指引在包裝說明中亦將1.2公尺落摔能力列為包裝規定的一部分,而不是Test Summary的測試項目。

每一種鋰電池包裝都需要正式1.2M測試報告嗎?

不一定。

部分符合特定Packing Instruction Section II的包裝,必須具備通過1.2公尺落摔的能力;承運人可能要求出貨人自行確認,也可能要求實驗室報告、測試紀錄或聲明。

若屬於Section IA、IB或需要UN規格包裝的貨物,則須依相對應的危險品包裝規定辦理,不能只做1.2公尺落摔就視為合格。


七、鋰電池外箱是否一定要使用UN認證紙箱?

不一定,必須依UN編號、電池瓦時數、包裝方式及Packing Instruction判斷。

例如,鋰離子電池空運可能涉及:

  • PI 965:電池單獨出貨
  • PI 966: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 PI 967:電池安裝於設備內

鋰金屬電池則可能涉及:

  • PI 968
  • PI 969
  • PI 970

部分Section I或Section IA貨物需要使用符合UN規格的包裝;部分Section II貨物可以使用堅固、剛性的外包裝,但仍須符合防短路、固定、防移動及落摔性能等要求。

不能因為使用了厚紙箱,就直接認定符合鋰電池空運規範。


八、2026年鋰電池空運需注意30%電量限制

依IATA 2026鋰電池指引,UN3480鋰離子電池單獨空運時,原則上必須以不超過額定容量30%的荷電狀態出貨,且禁止作為貨物裝載於客機。

自2026年1月1日起,PI 966 Section I及Section II所涉及的鋰離子電池與設備共同包裝,也新增或擴大了30%荷電狀態相關要求;超過30%時可能需要主管機關與航空公司批准。

因此,出口商應在出貨前確認:

  • 電池SOC是否符合規定
  • 電池是否單獨出貨
  • 是否與設備共同包裝
  • 是否已安裝於設備內
  • 航空公司是否有更嚴格的Operator Variation

航空公司的內部限制可以比IATA最低要求更嚴格。


九、鋰電池HS Code怎麼判定?

HS Code是海關商品分類碼,主要用於:

  • 出口報關
  • 進口清關
  • 關稅計算
  • 貿易統計
  • 原產地規則
  • 進出口限制查核

常見鋰離子蓄電池的HS六碼為:

8507.60:Lithium-ion accumulators/鋰離子蓄電池

國際貿易資料亦將850760列為鋰離子電池分類。

但實際報關碼可能因國家而延伸為8碼、10碼或更多位數。

哪些產品不能直接使用8507.60?

以下情況需要進一步判斷:

  • 電池已安裝在完整設備內
  • 產品的主要功能不是供電
  • 行動電源
  • 電動工具
  • UPS
  • 儲能櫃
  • 電動車用電池模組
  • 電池管理系統與電池組合產品
  • 含電池的電子設備

例如,已安裝電池的筆記型電腦通常按電腦整機分類,而不是將整台產品報在8507.60。

HS分類應依產品結構、主要功能、報驗方式及目的國海關規則確認。


十、ECCN是什麼?和HS Code有什麼不同?

ECCN全名為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是美國出口管制制度EAR下的分類編號。

ECCN主要用於判斷:

  • 產品是否受美國EAR管制
  • 出口到特定國家是否需要許可
  • 特定最終用戶是否受限制
  • 是否涉及軍事、航太、核能或先進科技用途
  • 是否可以使用License Exception
  • 是否屬於EAR99

美國BIS指出,出口人應確認產品適用的ECCN;若產品未列入Commerce Control List,可能被分類為EAR99。

HS Code與ECCN比較

項目 HS Code ECCN
主要用途 海關稅則與商品分類 美國出口管制
管理單位 各國海關及WCO架構 美國BIS
判定依據 商品材質、功能及用途 技術規格、性能、用途及管制原因
是否影響關稅 通常不是
是否影響出口許可 部分商品會
常見結果 8507.60 特定ECCN或EAR99

一般鋰電池的ECCN是不是固定的?

不是。

不能因為產品是鋰電池,就直接填寫固定ECCN。分類時需要確認:

  • 電池化學體系
  • 能量密度
  • 工作溫度
  • 是否為軍用設計
  • 是否為航太或太空用途
  • 是否具備特殊抗輻射、耐極端環境或高性能規格
  • 是否整合於受管制設備
  • 是否含美國原產技術、零件或軟體
  • 最終用途與最終使用者

一般商用電池可能屬於EAR99,但仍不能只憑產品名稱判定。BIS建議使用Commerce Control List依關鍵字、類別及技術規格逐項比對。

即使產品為EAR99,出口到受制裁國家、受限制實體或涉及禁止用途時,仍可能需要許可或禁止出口。


十一、鋰電池出口常見文件清單

基本商業與報關文件

  • 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
  • Packing List裝箱單
  • 出口報單
  • 產品規格書
  • HS Code資料
  • 原產地證明,視客戶要求提供

電池安全文件

  • SDS安全資料表
  • UN38.3完整測試報告
  • UN38.3 Test Summary
  • 電池規格書
  • 額定電壓與容量資料
  • Wh瓦時數計算
  • 電池照片及型號標籤

瓦時數的基本計算方式為:

Wh=額定電壓V × 額定容量Ah

例如:

24V × 50Ah=1,200Wh

運輸與包裝文件

  • 運輸危險性鑑定書,視航線及承運人要求
  • 1.2公尺落摔測試紀錄或聲明,視包裝規定
  • UN規格包裝證明,適用時
  •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適用時
  • 空運提單危險品聲明文字
  • 包裝作業說明
  • SOC電量聲明
  • 危險品標籤與鋰電池標記

美國出口管制資料

  • ECCN或EAR99判定
  • 最終使用者資料
  • 最終用途聲明
  • Denied Party/Entity List篩查
  • 出口許可證,適用時

十二、鋰電池出口最常見的文件錯誤

1. 把SDS當成UN38.3證明

SDS只能說明產品危害與運輸資訊,不能證明電池已完成UN38.3測試。

2. 只有完整UN38.3報告,沒有Test Summary

供應鏈業者可能要求快速、標準化的Test Summary,不能只提供數十頁的完整報告。

3. 型號不一致

電池標籤、規格書、SDS、UN38.3報告及Test Summary上的型號必須能相互對應。

4. 把1.2M落摔寫進UN38.3 Test Summary

1.2公尺落摔屬於包裝要求,不是UN38.3八項電池測試之一。

5. HS Code與UN Number混用

UN3480是危險品運輸編號;8507.60是海關商品分類,兩者用途完全不同。

6. 把HS Code當成ECCN

HS用於海關,ECCN用於美國出口管制,不能互相取代。

7. 沒有確認電池出貨狀態

同一顆電池採用單獨出貨、與設備共同包裝或安裝於設備內,適用的UN分類及Packing Instruction可能不同。

8. 忽略航空公司附加限制

即使符合IATA規範,航空公司仍可能因機型、航線或內部政策拒收。


十三、鋰電池出口前的正確確認流程

第一步:確認電池資料

確認鋰離子或鋰金屬、電壓、容量、Wh數、重量及型號。

第二步:確認出貨型態

判斷是電池單獨出貨、與設備包裝在一起,或安裝於設備內。

第三步:確認UN分類

判定UN3480、UN3481、UN3090或UN3091。

第四步:核對UN38.3資料

確認型號已通過測試,並備妥完整報告及Test Summary。

第五步:確認SDS與鑑定書

確認承攬商、航空公司、船公司及目的國是否要求SDS或運輸危險性鑑定書。

第六步:設計運輸包裝

依Packing Instruction確認是否需要UN規格包裝、1.2M落摔能力、防短路、端子保護、內部固定及防移動設計。

第七步:確認標籤與申報

確認鋰電池標記、第9類危險品標籤、Cargo Aircraft Only標籤及危險品申報文件。

第八步:確認HS與ECCN

由報關行確認HS稅則;涉及美國產品、技術、客戶或轉出口時,另行完成ECCN或EAR99判定。


結論:鋰電池出口要同時處理運輸、包裝、海關與出口管制

鋰電池出口文件可分為四個不同系統:

  • SDS與運輸危險性鑑定書:說明產品危害與運輸分類
  • UN38.3與Test Summary:證明電池型式符合運輸安全測試
  • 1.2M落摔及UN包裝:確認完成包裝後具有足夠運輸防護能力
  • HS與ECCN:分別處理海關稅則與美國出口管制

其中最重要的觀念是:

UN38.3測試的是電池,1.2M落摔測試的是包裝;HS是海關分類,ECCN是美國出口管制分類。

出口前應由電池製造商、包裝供應商、危險品承攬商、報關行及客戶共同核對文件,避免因型號、瓦時數、包裝方式或分類不一致,造成拒收、退運或清關延誤。